«

房贷逾期未还,夫妻双方需共担债务责任 - 谷城借款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7 谷城法律顾问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0625民初98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谷城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
张某、王某于2007年9月27日登记结婚,系夫妻关系。2013年12月30日,王某与某银行谷城支行签订《个人一手住房贷款合同》,合同约定由某银行谷城支行给王某发放贷款200000元,贷款期限为12个月,年利率为4.2%,还款方式为按月等额本息还款,还款日为每月2日,若借款人未按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的(含提前到期借款),在上述约定利率基础上加收50%罚息。同时约定,王某将其位于谷城县花园单元号房屋(他项权证号:鄂20谷城县不动产证明第03号)办理了抵押登记,为借款作担保。合同签订后,某银行谷城支行于2014年1月3日向王某发放贷款200000元,王某未能按约定偿还应还本金、利息,发生逾期。截至2024年3月29日,王某尚欠借款本金16905.37元,利息217.7元,罚息497.29元,合计17620.36元。

法院判决结果很简单:王某和张某必须一起还清欠款17620.36元及后续利息;如果到期不还,某银行谷城支行可以直接拍卖或变卖那套抵押的房子,用卖房的钱优先抵债。

三、核心观点:企业如何防范类似风险
这个案子看似是银行赢了,但背后藏着企业(尤其是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放贷机构)常踩的“坑”。我们用大白话说清楚:贷款时没盯紧“夫妻共同债务”和“抵押登记”,可能让你血本无归!

为什么这么说?

总结一句大实话:放贷不是“签完合同就完事”。盯紧“配偶是否共同担责”和“抵押是否真登记”,再配上及时追债,才能把坏账风险压到最低。企业主们记住: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该做的步骤一步都不能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