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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欠薪追索股东责任需证明公司无财产-宜城劳务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5 宜城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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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劳务合同纠纷
案号:(2020)鄂0684民初3351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宜城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宜城某川现代农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4月1日,注册资本2000万元,从事农业种植、水产品养殖、农副产品购销等经营活动。该公司有宜城某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袁某、王某、张某等4位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40%、25%、25%、10%,认缴出资日期为2016年12月30日。公司雇请吴某长期耕种田地,约定月工资1800元。2018年2月12日,公司与吴某结算确认:欠2017年8月30日前工资25200元,另加2015年工资1000元,约定2018年秋季付清。2018年4月7日,公司书面承诺2018年工资在秋季收割水稻时抵付。2018年9月30日,公司仅支付6000元后未再付款,累计拖欠工资41800元。另查明,该公司因无财产可供执行,被法院多次裁定“终本执行”。

法院判决:宜城某川现代农业有限公司需在30日内支付吴某工资41800元及利息;驳回吴某要求其他被告(包括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诉讼请求。

三、核心观点与企业风险防范指南

核心观点:员工追讨欠薪时,想让股东“替公司还钱”,必须证明公司现在确实“没钱还债”。仅凭过去公司“执行不到钱”的记录,不能直接让股东买单。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却藏着企业常踩的大坑:

给企业的3条保命建议

  1. 工资别拖,拖了就是埋雷
    欠薪超1个月,员工就能告到劳动监察大队;超3个月,可能构成犯罪。本案公司欠薪2年才被起诉,不仅赔钱还丢信誉。正确操作:发薪日严格按合同执行,哪怕分期付也得签书面协议(如“2024年6月付50%,8月结清”),并保留员工签字记录。

  2. 股东快把“认缴的出资”实打实打进来
    别以为“认缴2000万=永远不用交”。公司一旦资不抵债,法院会查股东是否真出资。正确操作

    • 新设公司时,根据实际能力定注册资本(比如小农业公司,200万比2000万更靠谱);
    • 股东打款到公司账户时,备注“实缴出资”,保留银行回单;
    • 每年更新《验资报告》,证明钱已到位。
  3. 财务要“清”到能当镜子照
    本案公司因“其他经济往来”说不清,反被法院认定欠薪成立。正确操作

    • 工资通过公户发放,备注“2024年3月工资”;
    • 涉及抵账、借款等,必须签书面协议(哪怕微信记录也得保存);
    • 每季度查公司资产:若有房产、设备、应收账款,整理成清单备查——万一被起诉,能立刻证明“公司有钱还债”,避免股东被牵连。

最后划重点
企业主常误以为“公司欠债股东不负责”,但法律早变了!股东不出资、财务不透明,等于把个人钱包和公司绑在一起。记住:按时付工资是底线,足额缴出资是护盾,账目清清楚楚是护身符。别等员工告上门才后悔——预防风险的成本,永远比打官司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