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工伤后及时赔付员工可获保险理赔-麻城责任保险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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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责任保险合同纠纷
案号:(2024)鄂11民终2738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20年11月17日,湖北某艺有限公司麻城分公司(下称“某艺公司”)为包括涂某在内的116名雇员在某甲保险公司武汉支公司投保了雇主责任保险,保险期限从2020年11月18日至2021年11月17日。2021年2月20日,涂某与某艺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至2021年12月30日,但某艺公司未为涂某缴纳社保。2021年6月8日,涂某在工作中受伤,先后在多家医院住院治疗,医疗费用269742.81元由某艺公司全额支付。2022年8月7日,麻城市某某医院法医司法鉴定所鉴定涂某为工伤四级伤残,误工期360日。2022年4月18日,某艺公司与涂某签订《调解协议书》,约定赔偿50万元,并经麻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确认。2023年7月24日,麻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式认定涂某为工伤。某艺公司向某甲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后遭拒,遂提起诉讼。
法院判决:一审法院判决某甲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赔偿款438000元(含伤残赔偿金360000元、医疗费60000元、误工费18000元),二审法院驳回保险公司上诉,维持原判。
三、核心观点与风险防范提示
这个案例的核心教训很直白:企业买了雇主责任险后,必须第一时间赔钱给受伤员工,并且把所有花钱的证据收好,否则保险公司可能“赖账”。法院为什么判企业赢?因为某艺公司不仅垫付了26万多元医疗费,还额外赔了50万元,全程留了发票、协议和转账记录。而保险公司想用“你没先赔钱”“鉴定不正规”等理由拒赔,但拿不出证据证明企业赔多了或材料造假,最后只能乖乖掏钱。
对企业来说,这3个坑千万别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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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赔钱”是硬道理,别等保险公司点头
很多老板以为:员工受伤了,得等保险公司同意再赔。错!本案中,保险公司咬定“企业没先赔钱,我们不赔”,但法院直接戳破:只要企业真金白银赔了(比如医疗费发票、赔偿转账记录齐全),保险公司就得认账。风险提示:员工一受伤,企业必须72小时内垫付医疗费,并在协议里写清“已支付XX元”,保留所有付款凭证(银行流水比手写收条更管用)。 -
伤残鉴定要“认准官方”,别图省事找野机构
保险公司曾质疑:某艺公司用普通司法鉴定所做工伤鉴定,没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流程,结果无效。但法院没采纳,因为保险公司自己没申请重新鉴定,也没证据推翻结果。风险提示:员工受伤后,企业必须同步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这是法定流程!)。如果私下找其他机构鉴定,得提前和保险公司书面确认,否则理赔时可能被扣钱。 -
合同细节要盯死,别被“小字条款”坑
保险合同里藏着“免赔5天”“医疗费扣100元”等条款,某艺公司差点因没注意误工费标准(合同写100元/天,但企业按4100元算)少拿钱。法院最终按合同支持了18000元误工费,但企业自己多赔的50万里,部分可能打水漂。风险提示:- 买保险时,重点标红“赔偿项目”“免赔额”“所需材料”(如必须提供劳动能力鉴定书);
- 和员工签赔偿协议前,先拍照发给保险公司确认金额,避免“单方承诺无效”;
- 保留所有医疗记录、工资流水(证明误工损失),光有协议不够。
一句话总结:雇主责任险不是“免死金牌”,而是“及时赔付+完整证据”的保险。企业只有做到“赔得快、证得全、盯得细”,才能真正把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否则赢了官司也亏了钱。下次签保单时,花10分钟对照合同检查这3点,能省下几十万冤枉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