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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无证房屋致租赁合同无效,企业难获违约赔偿-颍上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7 颍上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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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案号:(2025)皖12民终1284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颍上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郑某系颍上县王岗镇社区居民。2021年7月26日,郑某(出租人)与中国某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颍上县分公司(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郑某将其位于颍上县王岗镇自建房屋(374.62㎡)租赁给颍上某分公司使用,租赁期限自2021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年租金120000元。合同中约定:租赁期满后,郑某同意给颍上某分公司10日的搬迁期,该期间不收取租金;如不再续租,需提前通知。

合同履行期间,郑某妻子江某于2024年6月与颍上某分公司协商续租事宜。颍上某分公司于2024年6月19日出具书面说明,表示从8月1日起租金按13000元/月计算,使用时间至2025年2月10日。但因续租时间未谈妥,双方未重新签约。2024年7月4日,江某通过微信明确告知颍上某分公司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租。

2024年7月31日合同到期后,颍上某分公司未搬离房屋,直至2024年11月10日才全部腾空。郑某起诉要求颍上某分公司支付占用租金40000元、违约金50000元、预期收益损失150000元及律师费4000元。

法院判决:颍上某分公司支付郑某房屋占有使用费36000元(按每日400元计算90天),驳回郑某其他诉讼请求。二审维持原判。

三、核心风险提示:企业出租房屋必须确保"证件齐全",否则得不偿失

这个案例看似是房东和租客的普通纠纷,实则暴露了企业经营中的致命漏洞:出租没有"准生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房屋,等于主动放弃法律保护

为什么郑某的"大生意"变"小赔偿"?

  1. 合同直接"作废":法院查明,郑某出租的自建房没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根据法律规定,这种房屋的租赁合同自始无效。就像签了一份"白纸黑字却没盖章"的协议——看着正规,实际毫无约束力。

    • 郑某以为能按合同要50000元违约金?合同无效,违约条款自然失效!
    • 他主张儿子零食店的150000元预期收益损失?法院说:合同无效,你只能按"实际占用费"算账,其他损失一概不认!
  2. 10天"免租搬迁期"成救命稻草:合同中约定的10日免租搬迁期,成了颍上某分公司唯一能用的"护身符"。法院直接扣除10天,只支持90天占用费。如果合同有效,这10天可能只是善意提醒;但合同无效后,它反而成了企业少赔钱的关键依据。

  3. 律师费打水漂:郑某花了4000元请律师,但合同没约定"败诉方付律师费",法院直接说"不支持"。企业常忽略这点:想让对方赔律师费,必须提前在合同里白纸黑字写清楚

企业必须做好的3件"保命小事"

✅ 第一:出租前先查"房本"

✅ 第二:合同里埋好"安全绳"

✅ 第三:通知要"留痕",别只靠嘴

血泪教训一句话

"证件不全的房子,租金收得再高也是烫手山芋——合同无效时,你连追讨占用费的筹码都会打折!"
企业出租房产不是"交钥匙收钱"那么简单。提前花500元做法律体检,远比事后花5万元打官司更划算。记住:法院只保护"干净的房子",别让无证房屋变成你的"定时炸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