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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靠公司未审核司机驾照被保险公司追偿全额垫付款-颍上追偿权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6 颍上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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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追偿权纠纷
案号:(2020)皖1226民初4401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颍上县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18年9月15日10时47分,黄某驾驶皖K×××××号"解放"牌重型半挂牵引车牵辽D×××××号"恒宇事业"牌挂车,沿颍上县耿三路由南向北行驶至S102省道交叉路口右转弯时,因车辆驶入逆向车道,且观察不明,操作不当,与同方向案外人姜再堂驾驶的电驱动三轮摩托车(载带毛婉钰、姜晓菲)发生相撞,造成姜再堂、姜晓菲、毛婉钰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颍上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认定,因黄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黄某承担此起事故的全部责任,姜再堂、姜晓菲、毛婉钰均无责任。案经安徽省颍上县人民法院处理,因皖K×××××号"解放"牌重型半挂牵引车挂靠在颍上某集物流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名下并在阜阳某保财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不计免赔限额为100万元的商业三者险,辽D×××××号"恒宇事业"牌挂车挂靠在抚顺某月运输有限公司名下,车辆实际所有人为黄某,安徽省颍上县人民法院于2019年9月27日作出(2019)皖1226民初445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阜阳某保财险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姜再堂、姜晓菲、毛婉钰人民币77986.37元;二、被告黄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姜再堂、姜晓菲、毛婉钰人民币3141.75元,被告颍上某集物流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及抚顺某月运输有限公司对黄某上述赔偿款承担连带赔偿责任"。(2019)皖1226民初4455号民事判决书生效后,阜阳某保财险公司于2019年11月13日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受害人77986.37元。

法院最终判决:黄某需向保险公司全额支付垫付的77986.37元,颍上某集物流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作为挂靠单位,要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即如果黄某没钱赔,公司必须自己掏钱)。

三、简单地论述案例的核心观点
这个案子给我们提了个醒:公司挂靠车辆却不管司机有没有驾照,出事不仅司机要赔钱,公司也得"背大锅"!

保险公司不是"冤大头",法律明确规定:司机没驾照上路出事故,保险公司垫付了交强险赔偿后,可以全额找司机和车主"要回"这笔钱。更关键的是,挂靠公司根本逃不掉——就像案例中的颍上某集物流,虽然车是黄某实际所有,但因为挂靠时没查司机驾照,没尽到管理责任,法院直接判公司和司机一起赔钱。

对企业来说,这风险太容易踩坑了!很多运输公司收点"挂靠费",以为签个合同就完事,却忽略了最基础的审核:

  1. 驾照是"安全红线":司机驾照过期、准驾车型不符(比如C照开大货车),一旦出事,保险公司会追偿,公司可能白干一年!
  2. 挂靠≠甩手掌柜:公司名下挂着车,就得当"监护人"。定期查驾照、签协议明确责任(比如约定"无证驾驶损失由司机自负"),比事后打官司省钱百倍。
  3. 小疏忽酿大祸:本案中保险公司只追偿了交强险部分(7.8万元),但现实中若涉及商业险拒赔,公司可能面临百万赔偿!

企业避坑指南

记住:车能挂靠,责任不能挂靠! 管好"车轮子"的前提,是守好"驾照关"。别让一顿饭钱的挂靠费,变成公司账上的大窟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