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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员工职务行为致交通事故雇主难免责 - 无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5 无为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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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0)皖0225民初2737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无为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19年9月10日15时20分许,赵某驾驶皖B×××××号小型普通客车,沿红庙乡村村通自徐岗向七师纪念馆方向行驶,至闸北村段时,与对向夏某玲驾驶的两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夏某玲及电动车上乘坐人夏某受伤。夏某受伤后当日被送至无为市人民医院抢救,无为某公司为其支付医疗费3656.4元,2019年9月12日转至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治疗至9月28日,诊断为股骨粗隆下骨折,住院17天,出院后于同年10月11日、10月14日、12月6日又进行了诊治,共支付医药费14215.24元,无为某公司为其垫付6000元。2020年5月13日安徽正邦司法鉴定所鉴定:夏某因道路交通事故致左股骨粗隆下骨折,遗留左下肢较右下肢缩短2cm,构成十级伤残;给予护理120日、营养90日;不存在后续医疗费用;夏某支付1600元鉴定费。赵某系无为某公司工作人员;另一受害人夏某玲要求夏某在交强险限额内优先受偿。

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夏某112863元(含医疗费、伤残赔偿等);赵某和企业无需直接支付赔偿款,但夏某需返还企业前期垫付的9656元。

三、企业如何防范此类法律风险?
这个案子看似是普通车祸,却给企业敲响了警钟:员工开车办事出事故,企业可能要“背锅”赔偿! 法院为啥判企业间接担责?关键就两点:一是赵某开车是“职务行为”(公司派他办事),二是公司车辆投保不足或没管好。很多老板以为“员工自己开错车,公司不用赔”,但现实很残酷——员工在工作时间、用公司车辆、干公司安排的事,出事就和企业脱不了干系。

企业主该怎么做?记住三招防风险:

  1. 保险要买足、买对
    案例中保险公司扛下了赔偿,但前提是企业买了100万商业险。如果只买交强险(最高赔20万),超额部分就得企业自掏腰包!老板们务必:

    • 为所有公务车辆买够“第三者责任险”(建议200万以上),别省小钱吃大亏;
    • 定期检查保单,确保“非医保用药”“鉴定费”等项目不被免责条款坑掉。
  2. 员工用车管严实
    赵某能开车撞人,暴露企业车辆管理漏洞。老板要:

    • 立规矩:明确哪些人能开车、哪些事算“职务行为”(比如送货算,顺路接孩子就不算),写进员工手册并签字确认;
    • 常培训:每季度搞次安全驾驶课,重点教防御性驾驶、事故处理流程,保留培训记录当证据;
    • 查车辆:每月检查刹车、轮胎等关键部件,问题车辆立刻停用——别等出事才后悔。
  3. 出事别慌,第一时间行动
    事故后企业垫钱是人道,但更要留证据:

    • 24小时内报警并通知保险公司,别私下和解;
    • 保存员工派车单、GPS轨迹等,证明“确实是职务行为”(否则可能被认定为个人行为);
    • 垫付医药费时写清“预付款”,避免被当“认责”证据。

说白了:车轮子一转,风险就跟着转。 企业不是“甩手掌柜”,员工开车代表公司形象,更代表公司责任。管好车、管好人、买够保险,才能让事故不变成“血亏”。下次员工拿钥匙前,多问一句:“这趟活,公司准备好了吗?”——省下的可能就是几十万真金白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