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付工程款超支后难追回企业损失大 - 淮南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合同纠纷
案号:(2025)皖0403民初6583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22年,桐城某运劳务有限公司将其承包的部分淮南线铁路护栏工程交给洪某施工。
2023年1月12日,经决算,形成“淮南线工程决算表”一份,载明:铁路护栏网安装3.897KM,单价60000,计233800元。经手人洪某签字捺印。已收款人民币125470元,洪某签字捺印。
因施工过程中,洪某从大通区某礼祥建材商店购买水泥、黄沙、碎石等建筑材料,拖欠材料款共计36500元未付,之后该款亦由桐城某运劳务有限公司垫付。2023年1月16日,大通区某礼祥建材商店出具证明证实该36500元桐城某运劳务有限公司已垫付。
2023年1月16日、2月13日、4月13日,桐城某运劳务有限公司还代洪某向周某荣、郑某双等人支付工资合计167360元。
2023年12月22日,针对桐城某运劳务有限公司已向洪某支付的工程款及垫付的材料费和工人工资,减去决算应付的总工程款后,就其垫付超出部分,洪某出具欠条一份,内容为“欠桐城某运劳务公司:工程淮南线铁路护栏大修工程费用95520元整(玖万伍仟伍佰贰拾元整)。此款应在2024年2月1号还4万元(40000),第二批:2024年7月1号还2万元(20000),第三批:2024年12月1号还35520(叁万伍仟伍佰贰拾),此据。经手人:洪某签字捺印……”
然,上述欠条出具后,洪某并未按照约定向桐城某运劳务有限公司支付款项,遂成讼。
法院判决结果很简单:洪某需在判决生效后10天内,一次性返还桐城某运劳务有限公司垫付款95520元。如果他没按时付钱,还得额外支付利息。
三、核心观点:企业垫付工程款,这一步没做好等于白花钱
这个案子看着挺“简单”:企业帮分包人垫了材料费、工人工资,结果超支了9万多,对方不认账,企业只能打官司追回。但仔细一想,企业其实走了弯路——明明能避免的损失,却因为一个小疏忽折腾了大半年。核心问题就出在垫付款的确认环节。
企业常觉得:“我垫了钱,有转账记录、有收据,总跑不掉吧?”但法院判案认的是白纸黑字的确认。本案中,桐城某运劳务有限公司虽然垫了钱,但前期没让洪某对每笔垫付款单独签字确认。直到2023年12月(工程结束近一年后),才补了张欠条。结果洪某拖着不付,企业还得花时间、精力打官司。更麻烦的是,如果当时洪某直接“失联”或否认垫付事实,企业可能连证据都凑不齐,钱就彻底打水漂了。
企业怎么防风险?记住这3条实用建议:
-
垫钱前先签“确认单”,别等事后补
工程中垫付材料费、工资时,务必当场让分包人签书面确认单(比如“今收到某公司垫付材料款XX元,承诺X月X日返还”)。别嫌麻烦发个微信确认——法院只认签字盖章的纸面证据。本案中,如果每次垫付36500元材料费或167360元工资时,洪某都签了字,企业早就拿回钱了,根本不用等到年底补欠条。 -
合同里写清“垫付规则”,堵死扯皮漏洞
分包合同里必须明确:什么情况下企业可以垫付?垫付后怎么算利息?超支部分怎么扣回?比如加一条:“分包人拖欠材料款/工资,企业垫付后,有权从下一期工程款中直接扣除,超支部分按日0.05%计息”。本案中,合同只约了工程总价233800元,却没提垫付细节,导致企业多付32万却说不清该谁担责。 -
保留所有“小凭证”,别让证据断链
垫付36500元材料费时,除了让建材店开证明,还得留洪某签字的采购单;代发167360元工资时,要工人签收条+洪某同意代付的书面说明。本案企业赢了官司,是因为凑齐了决算表、欠条、银行回单等“证据链”。但如果中间缺一环(比如工人收条丢了),法院可能只认部分金额,企业照样亏钱。
一句话总结: 垫付工程款不是“做好事”,而是风险活。企业千万别当“老好人”——钱垫出去前,先让对方签确认、合同写清楚、凭证留齐全。否则,超支的钱就像泼出去的水,追回来难上加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