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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拖欠工资转为借款仍需支付本息 - 天长劳务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6 天长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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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劳务合同纠纷
案号:(2023)皖1181民初3312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天长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原告陶某于2007年左右开始在被告天长市某有限公司从事仓库保管工作并负责打卡考勤等其他杂项事务。因被告未能及时足额给付工资,经双方结算确认,被告于2022年2月6日将结欠的工资,向原告出具10万元的借条和27200元的工资欠条,均约定年利率10%。
2023年1月9日被告向原告转账29920元,清偿了27200元工资欠条的债务本息,并收回了27200元工资欠条。
2023年2月1日,经双方确认,原告2022年的工资为31062元,被告向原告出具等额工资欠条,约定年利率10%。
被告于2023年2月6日被告收回了10万元的借条,将该借条的本息合计11万元,向原告重新出具金额为11万元的借条,约定年利率10%。

法院判决:天长市某有限公司需在十日内偿还10万元借款本金、1万元到期利息及后续利息(按年利率10%计算);同时支付31062元劳务费及相应利息。

三、案例核心观点与风险防范建议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却给企业老板们敲响了警钟:把拖欠的工资变成"借款",不仅不能逃避责任,反而会让企业多付利息,加重负担!

很多老板可能觉得:"工资暂时发不出,不如让员工把工资借给公司,还能省点利息压力。"但这个案例清楚地告诉我们:工资就是工资,借款就是借款,混在一起处理只会让问题更复杂!

为什么企业会陷入这种困境?

  1. 错误认识:以为把工资写成"借条"就能变成普通借款,实际上法院仍然把它看作工资问题。本案中,法院明确把31062元认定为"劳务费"(就是工资),必须单独支付。

  2. 利息陷阱:老板们觉得"年息一分"(10%)不高,但长期拖欠下来,10万元本金一年就多出1万元利息。本案中,10万元本金拖了一年,就变成了11万元要还。

  3. 混淆关系:工资是老板必须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是法律强制义务;借款是双方自愿的民事行为。把强制义务变成"自愿借款",本质上是逃避法律责任。

企业如何避免这种风险?

1. 工资必须按时发,别想着"拖一拖"

2. 真遇到困难,坦诚沟通比"转借款"更聪明

3. 别让亲戚员工"特殊对待"

4. 财务记录要清晰,别混在一起

给企业老板的实在建议

工资拖欠不是小事,轻则像本案一样多付利息,重则可能被认定为恶意欠薪,老板要负刑事责任!把员工当家人,按时发工资,企业才能走得长远。记住:工资按时发,老板睡得香;工资拖成债,法院来算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