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代签后免责条款不一定生效-当阳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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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各位企业老板和管理者,您是否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客户买了保险后出险,公司却因"免责条款"拒赔,结果反而被法院判赔?今天我们就通过一个真实案例,帮您避开这个"坑"。别担心,我会用大白话讲清楚,让您一看就懂!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案号:(2018)鄂05民终1537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法院认定的事实:2016年12月26日,郭某经关某婷介绍,找中国平安财某有限公司当阳支公司业务员秦某购买了交强险和商业险,保险期限为2017年2月26日至2018年2月25日。关某婷于2017年2月将保单给郭某,郭某支付保费。郭某没有营运车辆从业资格证,投保单上投保人处签名系他人代签。2017年9月16日20时郭某驾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电线杆、电线受损,赔偿线路维修费4500元。中国平安财某有限公司当阳支公司仅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2000元。
判决结果:一审判决中国平安财某有限公司当阳支公司赔偿郭某2500元,二审法院驳回保险公司上诉,维持原判。
三、企业必须知道的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
这个案子表面看是"小金额纠纷",实则藏着大风险!保险公司明明在合同里写了"无从业资格证不赔"的免责条款,还加粗加黑提醒了,为什么法院还是判保险公司败诉?关键点就三个字:没签字。
为什么代签合同会让免责条款"失效"?
保险公司可能会说:"客户都交钱了,不就等于认可合同吗?"但法院说:交钱≠认可免责条款!就像您去餐馆吃饭,服务员代您点了菜,您付了钱,但不代表您认可菜单背面的小字条款(比如"餐具费另收50元")。如果服务员没跟您说明这个小字条款,您完全可以不认账。
本案中,业务员秦某替郭某签了字,郭某虽然交了保费,但这只表示他认可"买保险"这件事,不代表他认可那些免责条款。更关键的是,保险公司拿不出证据证明业务员当时给郭某讲清楚了"没从业资格证不赔"这条。
企业如何避免"赔了夫人又折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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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必须本人来,绝不代签
业务员图省事替客户签字?这是"定时炸弹"!建议:- 推广电子签名系统,让客户手机扫码亲自确认
- 重要条款让客户在合同上手写"已阅读并理解"
- 录制客户确认免责条款的短视频(简单说一句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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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清楚"要有证据,不能光靠嘴说
保险公司常说"我跟客户说了",但法院要的是"铁证"。建议:- 用通俗语言解释免责条款(比如"没有这个证,出事我们不赔")
- 关键条款让客户单独签字确认(单独一页,别混在长合同里)
- 保存沟通录音或视频(提前告知客户"为保护双方权益,本次沟通将录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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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业务员做"风险体检"
很多纠纷源于业务员无知无畏。建议:- 每季度测试业务员对免责条款的理解(比如问:"客户没从业资格证,哪些情况能赔?")
- 把"未履行说明义务导致败诉"纳入绩效考核
- 设立"条款确认抽查"机制,随机回访10%的客户
特别提醒:小保单藏着大风险!
本案只赔了2500元,但保险公司付出了律师费、诉讼费和商誉损失。更可怕的是,这类败诉会形成"判例效应"——其他客户看到新闻,可能纷纷效仿索赔。我们处理过类似案件,有企业因同类问题一年内被索赔上百起,损失超百万!
一句话总结:保险不是"卖出去就完事",而是"卖得明白才算数"。从今天起,请把"客户是否真懂免责条款"当成和"收没收到保费"同等重要的事。毕竟,在法律面前,"我以为客户知道了"不等于"客户真的知道了"。
本文由征和律师事务所企业法律顾问团队撰写。我们专注为企业提供"听得懂、用得上"的法律风控方案,如需定制保险业务合规手册,欢迎联系咨询。(注:文中人物名称已按司法惯例处理,案例信息来源于公开裁判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