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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代表公司采购材料公司需担责-含山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6 含山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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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2)皖0522民初2279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含山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安徽某天建设有限公司含山分公司承建含山东门河畔三期安置房工程,安排隆某在工地现场管理。2021年,该公司与含某签订《材料购销合同》,约定由含某提供波纹管、窨井盖等建材。2021年7月11日到2022年1月3日期间,隆某通过微信联系含某的员工曹某红采购建材,含某将建材运至工地,隆某等人在送货单上签字验收。2021年10月19日,安徽某天公司含山分公司支付了首笔货款60070元。2022年1月17日,隆某出具欠条,确认尚欠材料款131700元。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安徽某天建设有限公司含山分公司向含某支付材料款131700元及逾期利息(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130%计算),驳回含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核心观点与风险提示

核心观点
本案的关键在于——员工以公司名义采购材料,即使未经书面授权,公司也可能“被迫买单”。法院认定,隆某作为工地现场负责人,长期代表公司联系采购、签收材料,且建材全部用于公司项目,这足以让供应商相信他有“代理权”。因此,隆某的采购行为构成“表见代理”,付款责任由公司承担,而非员工个人。

企业风险提示
很多老板以为“没签合同就不用认账”,但本案教训深刻:员工在工地“指手画脚”,公司就得兜底! 以下是通俗版风险防范指南,帮您避开“坑”:

  1. 授权必须“白纸黑字”,别靠口头约定
    案例中,隆某只是“被安排管理工地”,公司没给他采购授权书。结果他用微信下单、签字收货,供应商自然觉得“他说了算”。
    ✅ 正确做法

    • 给员工发《授权委托书》,写清“能买什么、不能买什么、金额上限”。
    • 在工地门口贴公告:“采购必须经XX经理签字,否则公司不认!”
  2. 定期“查账”,别等欠条堆成山
    本案中,公司支付首笔货款后,对后续采购“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直到欠条出来才喊冤。
    ✅ 正确做法

    • 每月核对工地收货单:谁签的字?买了啥?金额对不对?
    • 要求供应商开票时必须备注“已验收”,避免员工私下收货。
  3. 员工离职/调岗,立刻“断后路”
    隆某在2022年1月签了欠条,公司却未及时声明“他无权签字”,导致表见代理成立。
    ✅ 正确做法

    • 员工调岗或离职当天,发函通知所有供应商:“XX从即日起无采购权!”
    • 保留快递记录或微信通知截图,作为“已告知”的证据。

一句话总结
公司管不好员工“签字权”,就等于给供应商发“免单券”! 本案中,安徽某天公司因未规范管理现场人员,白白多付13万多元。建议企业立即自查:您的工地收货流程,是否经得起“供应商告上法庭”的考验?

注:以上内容基于真实案例改编,核心法律依据为《民法典》第172条(表见代理规则),旨在提示企业经营风险,不构成具体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