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不保留合同履行证据将承担败诉风险-田家庵广告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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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广告合同纠纷
案号:(2020)皖0403民初4020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18年期间,淮南恒某置业有限公司为销售房产发布广告,与凤台县某奇广告传媒有限公司签订了《广告发布合同》,合同约定:"甲方淮南恒某置业有限公司乙方凤台县某奇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广告名称正反整面(喷绘)位置平圩大桥下桥第一块龙门架规格29*5.5(160平米),单价12万/年(东西两面)数量1合计120000元;广告发布期限为一年,即自2018年4月10日起至2019年4月10日止;广告发布费支付时间:广告发布一周内支付发布费用50%(即6万元),广告发布6个月支付总费用40%(即4.8万元),广告发布期满后一个月内,支付总费用10%(即1.2万元);付款方式为转账。"合同签订后,凤台县某奇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按约发布了广告,淮南恒某置业有限公司于2018年7月5日以转账方式支付了第一笔费用60000元,剩余款项一直未付。2020年9月3日,凤台县某奇广告传媒有限公司起诉要求支付欠款60000元。
法院判决淮南恒某置业有限公司十日内向凤台县某奇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支付欠款60000元,案件受理费650元由淮南恒某置业有限公司承担。
三、企业必须警惕的合同履行证据风险
这个案例看似简单,却藏着企业最容易踩的"证据坑"。淮南恒某公司为什么输得这么冤?因为他们犯了企业最常见的错误:只管签合同,不管留证据。
凤台县某奇公司能赢,靠的不是"讲道理",而是三样"铁证":
- 合同原件——白纸黑字写清了广告位置、尺寸、付款时间;
- 广告实拍照片——直接证明广告确实挂上了大桥;
- 6万元转账记录——用对方已付款的事实反推"广告确实发布了"。
而淮南恒某公司辩称"不知道广告是否挂满一年",却拿不出任何证据反驳。法院只能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判他们败诉——这就像你说"没收到货",但快递单显示已签收,你又不保留拒收证明,自然要认栽。
企业该怎么做?记住这3个保命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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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合同前画"证据地图"
别只盯着金额和期限!在合同里明确写:"甲方验收后需当场签署《广告发布确认单》",或"乙方每周发送现场视频至甲方指定邮箱"。就像买房要收房验收单一样,广告挂出去当天就该让对方签字确认。 -
履行过程全程"留痕"
- 拍照:不仅拍广告内容,还要带时间水印、周边参照物(比如拍平圩大桥时把桥名路牌一起入镜);
- 留证:微信催款截图、邮件往来全部存档,付款必须用对公账户转账并备注"广告费";
- 记录:建立合同履行台账,像记账一样写明"2018年4月11日广告上刊,有现场视频;2018年10月12日对方确认半年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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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没到账先"停动作"
本案中,凤台县某奇公司犯了个险招:广告挂满一年后才催款。正确做法是——下次付款日到了没收到钱,立刻暂停服务!比如合同约定"发布6个月付4.8万",到6个月时若没打款,马上给对方发函:"因贵司逾期付款,根据合同第X条,我方将于48小时后撤下广告"。这既合法又给对方压力,比拖到两年后起诉强百倍。
最后划重点:
企业纠纷中,90%的败诉不是因为"理亏",而是"证废"。你花10万元打官司,可能输在一张没保存的现场照片上。从今天起,把手机拍照功能当成"电子保镖"——广告挂出去拍,会议谈完拍,甚至对方口头承诺时都拍下录音(需告知对方)。法律不保护"我以为",只保护"我有证据"。合同签得再漂亮,证据链断了就是废纸一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