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退场结算清单即视为合同最终结算,企业切勿随意签字-信阳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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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合同纠纷
案号:(2023)豫1503民初11199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23年6月5日,合肥东某公司与信阳鑫某公司签订《移动破碎站租赁加工合同》,约定由合肥东某公司提供机械设备为信阳鑫某公司加工石料。合同中明确:信阳鑫某公司每月应提供原料不低于10万吨,以项目开工日起30天为一个周期,每个周期保底加工量不低于25000吨;若实际加工量不足保底量,则按保底量计算加工费。合同签订后,信阳鑫某公司分两次支付“履约诚意金”共10万元。合肥东某公司于2023年6月23日开始生产,但因持续阴雨天气及设备频繁故障(有天气记录和双方微信群聊天记录证明),双方于2023年9月3日协商解除合同。当天,合肥东某公司的现场负责人赵某向信阳鑫某公司出具《退场结算清单》,写明:“今结算总加工石料吨位12166吨,按合同12元/吨计算共146000元,已抵扣保证金10万元,余款46000元”。信阳鑫某公司随即付清余款46000元。
法院最终判决:驳回合肥东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该公司曾起诉要求对方支付保底加工费差额454000元及运输费40000元),并由合肥东某公司承担案件受理费4355元和保全费2990元。
三、核心风险提示:一纸结算单可能让你“哑巴吃黄连”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却藏着企业最容易踩的“坑”:签了结算清单,就等于默认“两清两讫”,再想按原合同要钱基本没戏!
法院为啥不支持合肥东某公司?关键就在那份《退场结算清单》。清单里写得清清楚楚:加工量12166吨、总费用146000元、抵扣10万元保证金、只剩46000元未付。更致命的是,合肥东某公司用“全部保证金”冲抵了加工费,还让负责人赵某亲笔签字确认。法院认为:这名字就叫“退场结算”,普通人一看就知道是“最后算总账”;而且付完钱后对方立刻退场,也没再追讨,完全符合“结清了”的日常交易习惯。合肥东某公司事后反悔说“这不是最终结算”,但拿不出证据,只能自认倒霉。
企业该怎么做?3个血泪教训要牢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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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前问清楚:这是“临时对账”还是“彻底了结”?
很多老板觉得“签个字而已,方便后续合作”。但法律上,“结算清单”“退场确认”这类名字自带“最终性”属性!下次签类似文件,务必加上一句:“本结算仅针对当前已发生费用,不涉及合同其他条款的履行或索赔”。如果对方不同意加,宁可不签——先拍照留存现场证据,再找律师把关。 -
保证金别“一股脑”全抵扣!
本案中合肥东某公司直接用10万元保证金抵加工费,等于主动放弃“留一手”的机会。正确做法:保证金只抵部分费用,留一小部分(比如1万元)拖着不结清,这样能保留协商余地。万一设备故障、天气影响导致亏本,还能拿这钱当筹码谈判,避免被“一锅端”。 -
退场时别光顾着走,证据得“打包带走”!
合肥东某公司败诉的另一个原因是:退场后迟迟不追讨,还让法院觉得“默认接受了结果”。以后遇到类似情况,退场当天必须发书面通知(微信、邮件都行),写明:“因设备/天气原因暂停合作,保留按合同主张保底量差额的权利”。哪怕对方不回,也能证明你没放弃权利。
一句话总结: 结算单不是“普通收据”,而是可能终结你所有索赔权利的“死亡证书”。生意合作难免有变数,但签字那几秒的谨慎,能省下几十万的官司钱。下次合作前,花10分钟在合同里加一句“任何结算文件需注明‘非最终结算’字样方有效”——这比事后打官司划算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