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不能以政策性关闭为由拖欠借款-巢湖企业借贷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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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
企业借贷纠纷
案号:
(2021)皖0181民初7271号
审理法院:
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为支持企业发展,原某区某政局于2008年8月至11月6次向巢湖威某水泥有限公司转账支付借款1135万元。巢湖威某水泥有限公司于2008年8月18日、8月22日、11月10日、11月11日、11月13日、11月14日向原某区某政局出具6份收款收据,收据分别载明:400万元、400万元、100万元、100万元、100万元、35万元,收款方式为转账,交款事由为借款。案涉借款经多次催要,巢湖威某水泥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23日分别转入巢湖市非税收入管理中心4397157.06元、2801138.26元,摘要、用途为还款。借款余额4151704.68元,经催收,被告至今未偿还,致原告提起本案诉讼。另查明,自2011年8月份,原地级巢湖市区划调整,原某区变更为县级巢湖市,原某区某政局变更为巢湖市某政局。
法院判决巢湖威某水泥有限公司十日内偿还巢湖市某政局剩余借款本金415万余元及利息(以欠款为基数,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从2021年9月22日起计算至还清之日止),同时承担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
三、企业如何防范此类法律风险
这个案子看似是政府和企业之间的借款纠纷,但背后藏着企业常踩的"坑":企业不能因为经营困难、政策调整甚至被关停,就以为能赖掉合法债务。很多老板觉得"政府关了我的厂,还让我还钱太不公平",但法院明确说了:政策性关闭是另一回事,和你借钱该还钱是两码事!
为什么企业会输得这么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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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性质没搞清:
巢湖威某公司收到钱时,白纸黑字在收据上写明"借款",还盖了公章。这就等于自己承认是借钱,不是政府补贴或投资。很多企业收钱时嫌签合同麻烦,随便写个"往来款"或干脆不写用途,结果后期说不清是借款还是合作款,反而更容易扯皮。
→ 企业行动指南:
所有资金往来必须书面写清性质!如果是借款,合同/收据上必须写明"借款""还款期限""利息约定";如果是政府补贴,要注明"专项扶持资金,无需偿还"。口头承诺或模糊表述等于埋雷。 -
拿"其他事"抵赖债务行不通:
巢湖威某公司辩称"镇政府欠我石料款没结清,应该抵掉",但法院根本不理——你和镇政府的账,和你欠某政局的钱是两笔独立债务,就像你欠银行钱不能说"房东没退我押金所以我不还贷"。更别说拿"公司被关停"当借口,经营风险本就是企业该承担的。
→ 企业行动指南:
不同主体的债务绝对不能混为一谈!如果A部门欠你钱,B部门你要还钱,必须分别处理。可以主动找A部门协商还款,但绝不能擅自扣留该付给B部门的钱。遇到政策关停,第一时间找专业律师梳理债务清单,别等对方起诉才慌。 -
机构改革不影响债权:
原某区某政局因区划调整变成了巢湖市某政局,但法院认为债权自动转移给新部门,新部门完全有权追债。很多企业以为"换了个马甲就不认识你了",结果被新主体告上法庭还输得莫名其妙。
→ 企业行动指南:
别迷信"机构改名就债务消失"!政府或合作方如果改制、合并,及时查官网或问12345确认新对接主体,把旧债务转移给新主体书面确认。欠钱的更要主动联系新部门还款,别等催收函寄到才手忙脚乱。
给老板们的实在建议:
- 收钱时多问一句"这算什么性质?":哪怕对方是政府或大客户,也坚持签书面文件。
- 建立"债务台账":把每笔借款的金额、期限、用途、还款计划记清楚,定期核对,别等十年后才想起还有笔账。
- 政策变动时先看合同:如果政府要求关停企业,立刻翻出所有合同,看有没有"不可抗力免责"条款,没有就赶紧协商分期还款——但千万别直接停还!
记住:法律只保护"有准备的企业"。这次案子中,如果巢湖威某公司早把借款写成"产业扶持款",或和某政局签过"政策关停可减免债务"的补充协议,结局可能完全不同。经营有风险,但规范操作能让你少赔几百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