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项目部印章管理避免企业被追责-巢湖租赁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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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租赁合同纠纷
案号:(2021)皖0181民初2189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颍上某利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因承包施工安徽省裕溪河治理工程2016年度实施项目(鸠江区段)工程,需要租赁机械设备。2017年10月20日,巢湖某程机械租赁经营部作为出租方与承租方颍上某利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签订一份《建筑设备租赁合同》,双方对挖掘机、推土机、压路机等机械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燃油供应进行了明确约定,租赁合同落款处加盖了巢湖某程机械租赁经营部、颍上某利建筑安装工程公司项目部的印章。此后,巢湖某程机械租赁经营部组织人员、设备至项目工程现场施工。2019年7月10日,经双方结算,并签订建筑设备租赁合同总结算清单,确认差欠挖掘机、推土机、压路机、破碎锤租赁费329470元,其中压路机租赁费33600元,落款处依然加盖了巢湖某程机械租赁经营部、颍上某利建筑安装工程公司项目部的印章。另查明,胡某文以压路机分项结算的凭证为依据曾向法院起诉颍上某利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并主张压路机租赁费33600元,法院已作出(2020)皖0181民初3682号民事判决予以支持。余款295870元经巢湖某程机械租赁经营部催要,颍上某利建筑安装工程公司至今未能给付。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颍上某利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支付巢湖某程机械租赁经营部下欠的机械设备租赁费295870元。
三、案例的核心观点
这个案子的核心问题很简单:一家公司因为项目部乱盖章,莫名其妙背上了29万多的债务。表面看是租赁纠纷,实则是企业内部管理漏洞惹的祸——项目部印章被随意使用,法院直接判公司“兜底”买单。
为什么企业要特别警惕?很多老板觉得“项目部只是临时工地,盖个章不算数”,但法院说了:项目部是公司自己设立的,它代表公司干活。只要项目部印章出现在合同或结算单上,哪怕公司没直接签字,也得认账!就像本案中,颍上某利公司辩称“项目部的人不是我员工,印章是偷盖的”,但法院根本不买账,理由就一条:项目部是你的“孩子”,孩子闯祸你得管。
对企业来说,这教训太血淋淋了:一个小小的印章疏忽,可能让企业一夜损失几十万。更可怕的是,这种风险往往藏在日常细节里——比如工地负责人图省事随手盖章,或以为“内部用章没关系”。但一旦出事,法院只看白纸黑字的印章,不听你喊冤。
企业如何避免踩坑?三招简单实用:
- 给印章划“红线”:明确告诉项目部——哪些事能盖章(比如内部文件),哪些绝对不能(比如签合同、做结算)。最好写进公司制度,人手一份,新员工培训时重点强调。
- 印章管得“严一点”:项目部印章别乱放!指定专人保管(比如项目经理+财务双人控制),每次用章必须公司总部审批,留好记录。手机拍个照、微信报备一下,花不了两分钟,却能避免大麻烦。
- 定期“查作业”:别等出事才后悔。公司每季度抽查项目部的合同和单据,重点看有没有未经授权的盖章。发现苗头马上整改,比事后打官司省钱一百倍。
记住:印章不是橡皮图章,它是企业的“法律身份证”。管好它,就是保护企业钱袋子。别让项目部的一时方便,变成公司的终身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