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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如何避免将外包用工认定为劳动关系-禹州劳动争议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4 禹州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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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劳动争议
案号:(2023)豫1081民初7417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19年11月27日,某甲公司作为甲方,某乙公司作为乙方签订《时产2000吨精品骨料生产线购销及建设安装合同书》。某乙公司完工退场后,2021年7月,某甲公司需安装厂区照明设备,联系左某负责此事;左某通过张某找到褚某,褚某又联系席某(双方曾合作过,知道席某会接电)。席某向褚某询问工作内容和报酬,褚某告知安装约10天,总报酬15000元,完工后结账。席某同意后,于2021年7月22日与褚某一同到某甲公司厂区安装照明设备。7月26日,席某在接电线时摔倒受伤,后经张某转给褚某5000元用于治疗。席某受伤后多次联系褚某、左某及某甲公司人员协商赔偿未果,后向仲裁委申请确认与某甲公司存在劳动关系,被驳回。席某不服诉至法院。

法院最终判决:席某与某甲公司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驳回席某全部诉讼请求。

三、案例核心观点及企业风险防范提示

核心观点:工人在你厂里干活,不等于就是你员工!
很多老板以为:"人在我的场地干活,出了事我就得负责"。但法院明确指出:确认劳动关系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1. 双方主体资格合法(比如企业对自然人);
  2. 工人必须受企业规章制度约束和日常管理(比如考勤、工作安排);
  3. 工人干的活是企业业务的常规组成部分。

本案关键败因:某甲公司"管得太少"反而赢了官司!

企业必学3招,避开"临时用工变劳动关系"陷阱

1. 签合同要"掐断链条",别让工人直接对接你
❌ 错误做法:公司直接找老王来修设备,说好"干5天给3000元"。
✅ 正确操作:

2. 管理要"划清界限",别好心办坏事
企业常见误区:出于安全考虑,让外包工人"也遵守我公司制度"。
⚠️ 危险信号:

3. 付款要"留痕清晰",别让工资变劳务费

最后提醒:外包不是"甩锅",企业仍要担责!
虽然本案认定无劳动关系,但如果企业存在以下情形,仍要赔钱:

关键总结:企业对外包工人"不管理、不发薪、不签合同"才是最大护身符!临时用工务必做到"合同找公司、付款对公户、管理不插手",才能真正守住劳动关系的法律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