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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出借账户帮银行 调账 无需承担还款责任-荥阳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5 荥阳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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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确认合同无效纠纷
案号:(2021)豫0182民初3783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0年1月20日,郑州某发实业有限公司作为借款人与荥阳某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最高额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100万元。次日,某丰银行向某发公司账户打入100万元,但随后经某发公司人员毛某本同意,由某丰银行客户经理黄某操作,将该款项分别转入某丰银行指定的王某国个人账户30万元、胡某金个人账户60万元、乔某涛个人账户10万元。当时,毛某伟(某丰银行行长)、乔某涛(某丰银行高管)均参与此事。

同日,毛某伟向某发公司出具说明一份,内容为:"2020年1月21日,某发公司在该行办理贷款100万元,用于该行调整业务,本息与该公司无关",该说明上加盖了某丰银行风险管理部公章。贷款逾期后,某丰银行将该贷款作为某发公司的不良贷款记录在征信系统中。2021年3月,某发公司查询发现该笔贷款被列为不良类贷款,于是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贷款协议无效并消除不良征信记录。

法院判决:某丰银行需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更正删除某发公司逾期贷款征信信息并消除影响,但驳回了某发公司要求确认合同无效的诉讼请求。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三、核心观点与风险提示
这个案例看似简单,却揭示了一个企业常见的法律陷阱:当银行或其他机构要求企业"帮忙"走账时,企业以为只是"签个字、走个形式",实际上却可能陷入巨大风险。

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某发公司与某丰银行签订了借款合同,但从实际情况看,这笔贷款实际上是某丰银行借用某发公司名义和账户进行的内部调账。毛某伟作为银行行长出具的说明表明"本息与某发公司无关",且资金流向也证明款项直接转入了银行指定的个人账户,某发公司从未实际控制和使用这笔钱。因此,某发公司只是名义上的借款人,而非真正的债务人,不应当承担还款责任,也不应因此影响企业征信。

对企业的重要启示:

  1. 不要轻易出借公司账户
    很多企业老板认为"只是帮银行朋友个忙",把账户借出去"走个账"没什么大不了。但本案告诉我们,一旦账户被用于不当用途,即使有银行人员书面承诺"与你无关",企业仍可能面临征信受损、诉讼风险。银行行长的承诺可能有效,但普通员工的口头承诺很可能无效。

  2. 看清合同背后的真实目的
    签订任何合同时,一定要问清楚:"这合同到底要干什么?钱最后去哪了?"如果对方说"不用你还钱"、"只是形式",这往往是危险信号。合同一旦签字盖章,从法律形式上你就可能成为责任人。本案中,某发公司之所以能胜诉,是因为有银行行长书面说明证明真实意图。

  3. 警惕"内部调账"等说辞
    银行或大企业有时会以"内部调账"、"业务需要"为由,要求小企业帮忙"走账"。这种操作往往违反金融监管规定,企业一旦参与,可能被认定为协助违规,甚至承担连带责任。记住:正规业务不需要借用他人账户。

  4. 保留完整证据链
    某发公司能胜诉的关键是有银行风险管理部盖章的书面说明和完整资金流向记录。企业若遇类似情况,务必保留所有沟通记录、操作凭证,包括微信聊天、邮件、转账截图等。口头承诺在法律上很难证明。

  5. 定期检查企业征信
    企业应每季度查询一次自身征信报告(可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官网查询)。发现异常记录立即核实,及时采取法律手段。本案中,某发公司发现征信问题后迅速起诉,才成功维护了权益。

总结来说,企业经营中要牢记:名义借款也是借款,账户出借风险大。面对"走个形式"的请求,宁可得罪人,也不冒险签字。正规业务不需要借用他人名义,任何"特殊安排"背后往往藏着法律陷阱。保护好企业账户和征信记录,就是保护企业的生命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