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将工程发包给无资质个人仍需承担用工主体责任-钟祥劳动争议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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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劳动争议
案号:(2016)鄂08民终475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07年陈某到某集矿业公司从事爆破工作,2009年离开,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某集矿业公司未为陈某办理工伤保险和社会养老保险。2011年12月陈某到某山矿业公司承包矿石开采业务的个体工商户杜某施工队从事爆破工作,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某山矿业公司未为陈某办理工伤保险和社会养老保险。2013年6月,陈某在体检时被发现疑似尘肺。2013年9月,陈某向钟祥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于2013年9月25日决定不予受理。2016年3月11日陈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2005年9月至2009年12月与某集矿业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要求确认2011年7月至今与某山矿业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判决结果:法院确认陈某2011年12月至2013年6月与某山矿业公司存在劳动关系,驳回陈某的其他诉讼请求。某山矿业公司不服上诉后,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案例核心观点与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建议
为什么企业要为"别人雇的工人"买单?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却给所有企业敲响了警钟:即使企业把活儿包给个人干,如果这个"包工头"没有合法资质,企业仍要为工人承担用工责任。
某山矿业公司觉得自己很冤:我们只是把矿井开采业务包给了杜某,陈某是杜某自己雇的人,工资也是杜某发的,我们和陈某既没签合同也没发工资,凭什么说我们和陈某有劳动关系?
但法院认为:
- 陈某在某山矿业公司的1号矿井工作,有上岗证和爆破作业证为证
- 杜某只是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上只有"劳务服务",没有爆破作业这类特种行业的资质
- 根据国家规定:矿山企业把工程包给没资质的个人,必须为这些工人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简单说就是:你把"危险活"交给没资质的人干,出了问题你得兜底!
企业如何避免"背锅"?
很多企业老板觉得"把活儿包出去就没事了",这个案子告诉我们:包出去不等于责任就没了!特别是涉及矿山、建筑等高危行业,更要格外小心。以下是企业必须注意的几点:
1. 别随便找"包工头",要查资质
- 特种行业必须查证:爆破、高空作业等特种工作,必须确认承包方有相应资质证书。本案中杜某只有普通劳务资质,却干爆破这种专业活,直接导致某山矿业公司"躺枪"。
- 资质要动态管理:不是签合同时看一眼就行,要定期检查承包方资质是否有效。比如爆破作业证每年都要年审,过期了等于没资质。
2. 合同别写"包死",责任要明确
- 合同中必须写明:"承包方须为所有工人缴纳工伤保险、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违约责任。
- 保留监督权:在合同中约定企业有权抽查工人工资发放、社保缴纳情况,发现问题可立即整改。
3. 高危岗位自己管,别全包出去
- 核心业务自己把控:像爆破这种直接关系安全生产的工作,最好由企业直接管理。如果必须外包,建议选择有资质的专业公司(而非个人),并派专人现场监督。
- 建立工人档案:即使是外包人员,也要登记基本信息、特种作业证编号等,万一出事能快速溯源。
4. 工人出事别装傻,及时处理
- 本案中陈某查出尘肺病后停工,企业如果当时主动协助处理(如安排治疗、申报工伤),可能避免后续纠纷。
- 记住:疑似职业病必须按《职业病防治法》处理,拖延只会让企业更被动。
特别提醒
很多企业觉得"没签合同就不是我员工",这是大错特错!法院认劳动关系主要看三点:
- 工人在哪干活?(本案在某山矿业公司矿井)
- 干什么活?(属于企业主营业务)
- 谁在管理?(虽然杜某发工资,但工作地点、内容由企业决定)
只要满足这三点,即使没签合同,法院也会认定劳动关系!
给企业老板的实用建议
- 每周花10分钟:抽查外包项目的工人社保缴纳记录,确保不是"三无人员"(无合同、无社保、无资质证)。
- 签合同时加一句:"承包方违反用工规定导致发包方承担责任的,发包方有权追偿全部损失"。
- 高危行业必做:每季度组织外包人员安全培训,留好签到记录,既保安全又留证据。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把工程包出去不等于甩手掌柜。企业省了给外包人员买社保的小钱,可能要赔出职业病赔偿的大钱。规范外包管理不是增加成本,而是避免更大风险的明智投资!
征和律师提醒:如果您企业有工程外包业务,建议每半年做一次"用工合规体检",重点检查承包方资质、工人社保缴纳情况。防风险于未然,才是真正的降本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