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地负责人签字确认的工程量结算表具有法律效力-济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13 济源法律顾问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案号:(2025)豫9001民初2785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22年8月,济源市某物流有限公司与济源市某置业有限公司约定,由某物流有限公司为某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济源市某世家住宅小区项目土方开挖清运工程进行施工,某物流有限公司负责某世家项目南半部分的挖土、装车、运输、降尘、覆盖、运输等施工内容。某物流有限公司施工完毕后,提供了某世家土方工程量结算表,某置业有限公司方的工地负责人某等人于2022年12月13日在该结算表上签字认可,该结算表上载明土方量为59055.32立方,单价为26元,工程款项总价为1535438元。某置业有限公司分别于2022年10月、2023年1月、2023年2月、2023年9月支付某物流有限公司30万、20万、50万、10万,共计110万元,剩余435438元未支付。

法院判决某置业有限公司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某物流有限公司支付剩余工程款435438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3916元。

三、企业如何防范此类法律风险?

1. 别小看"一张纸",工地负责人的签字就是"法律承诺"

这个案子最值得企业警惕的是:某置业公司以为没签正式合同就能赖账,结果败诉了。为什么?因为他们的工地负责人在结算表上签了字!法院认为,这份签字确认的结算表就是有效的"付款依据",相当于白纸黑字的承诺。很多企业老板觉得"只是普通员工签的,不算数",这是大错特错!项目现场负责人的签字,代表公司对工程量的认可,法律上直接视为公司行为。

企业该怎么做?

2. "口头约定"和"半截合同"是定时炸弹

原告公司说:"2022年8月就把盖章合同交给对方了,可对方一直没还回来。" 这话法院没采信——因为拿不出证据!现实中,很多施工方为了赶工期,先干活再补合同,结果被拖欠工程款时,连自己干了多少活都说不清。

企业该怎么做?

3. 拖欠工程款?小心"越拖赔越多"

某置业公司以为"拖到项目交房就安全了",结果不仅付了全款,还要多付利息。判决书里写着:如果10天内不付钱,每天要多交"迟延履行金"(相当于欠款的1.5倍利息)。更惨的是,3916元诉讼费也得他们出——本来能省的5000块,因为赌气打官司全赔进去了。

企业该怎么做?

最后提醒:签字权=钱袋子,管不好员工就是乱发钱!

这个案子给所有企业敲响警钟:工地负责人不是"跑腿的",他/她手里攥着公司的"付款钥匙"。建议每周开一次"风险会诊":让项目经理带着本周所有签收单来汇报,财务和法务当场核对。记住,省下法律顾问费的企业,往往花在了法院诉讼费上——早做规范,才能睡安稳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