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缴出资股东需为公司债务 兜底 -大冶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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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案号:(2025)鄂0281民初5599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大冶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24年9月26日,张某赐以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为由将湖北某劳务有限公司诉至法院。2024年11月27日,法院判决湖北某劳务有限公司返还张某赐合同履约保证金20万元并支付利息,以及律师费15000元。2025年1月20日,张某赐申请强制执行,但法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未发现湖北某劳务有限公司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于2025年6月3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湖北某劳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3月17日,公司登记股东为陈某(认缴注册资本2090万元)、朱某(认缴注册资本1140万元)、宋某(认缴注册资本190万元)、付某(认缴注册资本190万元)、闵某(认缴注册资本190万元),出资截止时间均为2032年12月31日,公司注册资本合计3800万元。
法院判决结果:陈某在2090万元未出资范围内、朱某在1140万元未出资范围内、付某在190万元未出资范围内、宋某在190万元未出资范围内、闵某在190万元未出资范围内,对湖北某劳务有限公司欠张某赐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简单说,公司还不上的钱,股东们要按认缴比例自己掏腰包还!
三、核心观点:认缴制不是"免死金牌",企业必须警惕三大风险
这个案子狠狠揭穿了一个创业误区:"注册资本认缴制=可以空手套白狼"。很多老板以为,写个3800万注册资本"撑面子",反正不用马上掏钱,大不了2032年再交。但现实是——当公司欠债还不上时,法院会直接撕掉"认缴期限"这张纸,让股东当场"出血"!
为什么股东要"背锅"?关键看这三点:
- 公司"穷得叮当响":法院查遍公司账户、房产、车辆都找不到钱(就像本案终结执行程序),就说明公司已"资不抵债"。
- 股东"一毛未拔":所有股东认缴3800万,却连1分钱都没实际缴纳(案例中5个股东零实缴)。
- 破产红线已踩线:公司明明该破产却不申请(比如老板想"拖着等翻身"),这时法律就启动"加速器"——股东认缴的钱必须立刻到位!
📌 通俗比喻:
你开餐馆挂了个"注册资本100万"的招牌,实际只掏了1万块。结果餐馆倒闭欠了供货商50万,法院查你账户只剩500块。这时法官会说:"你当初承诺100万,现在得先拿49.5万出来还债!"
企业必须避开的3个"死亡陷阱":
❌ 陷阱一:注册资本"吹牛皮"
- 现实案例:某建筑公司为接工程,把注册资本从100万虚增到2000万,结果工程亏损欠债300万,股东被追偿1900万!
- 正确做法:注册资本=你真能掏出的"保命钱"。50万能干的生意,别写500万!尤其建筑、工程等高风险行业,建议实缴比例不低于30%。
❌ 陷阱二:股东"说走就走"
- 本案中朱某辩称"我已退出公司",但拿不出退股协议、工商变更记录,法院直接判他赔1140万!
- 正确做法:股东退出必须"三步留痕":
① 签书面退股协议(明确退出时间和责任划分);
② 修改公司章程并股东会决议;
③ 最关键:到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否则债务追到你头上,哭都没用。
❌ 陷阱三:公司"空转不实缴"
- 湖北某劳务公司连经营地址都没有(判决书提到"没有门牌号"),却敢收20万保证金,纯属"皮包公司"操作。
- 正确做法:
- 新公司成立后3个月内完成首期实缴(哪怕只缴5%-10%);
- 每次接大项目前,确保公司账户有与项目规模匹配的资金;
- 财务账册必须清晰,避免被认定"人格混同"(个人和公司钱不分)。
最后敲黑板:
认缴制是便利,不是漏洞!
法律允许你"认而不缴",是给创业减负,不是让你"空手套白狼"。
记住这个公式:注册资本 = 你最大的债务担保额度。
创业者别被"认缴3800万"的虚荣心绑架——今天吹的牛,明天可能要用房子、车子来还!
(本文基于真实案例改编,企业应结合自身情况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