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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顾客摔倒赔偿责任如何划分-枝江侵权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6 枝江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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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侵权责任纠纷
案号:(2025)鄂0583民初731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枝江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4年11月21日下午,代某进入枝江市百里洲家某超市有限公司购物,在超市大门后不慎摔倒受伤。代某受伤后,超市工作人员将其送往某镇某卫生院门诊检查治疗,CT检查显示左髌骨骨折,左膝关节腔及髌上囊积液。门诊治疗意见:石膏外固定,休息3个月,加强护理,加强营养,不适随诊。后续检查仍显示左侧髌骨骨折等问题。代某支出医疗费共计1419.17元(其中医保统筹基金支付1066.49元)。代某称事故发生前经营一家小型茶馆,受伤后聘请他人帮忙并支付了9000元工资。

法院判决:认定代某自身未尽谨慎注意义务,承担60%责任;超市未充分履行安全保障义务,承担40%责任。枝江市百里洲家某超市有限公司需赔偿代某4170.9元,同时向枝江市某保障局返还医保垫付费用426.6元,驳回代某其他诉讼请求。

三、核心风险提示:公共场所安全无小事,40%责任这样避免

一句话总结:超市等公共场所没做好地面清洁和警示,顾客摔倒后至少要赔四成!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实则藏着企业最容易忽略的“坑”。很多老板觉得:“顾客自己摔了关我什么事?”但法院明确说了:公共场所的经营者必须当好“安全守门人”,但责任不是无限的——做得太差要赔钱,做得太好也白费劲。 具体怎么把握?咱们用大白话拆解:

1. “小心地滑”牌子贴了≠万事大吉

超市辩称:“我们贴了警示牌!”但法院没买账,因为证据没留好。现实里常见两种错误:

2. 顾客摔倒≠你全责,但举证责任在你头上

原告代某说“踩到橘子滑倒”,但拿不出证据,这部分主张被法院驳回。重点来了:顾客需证明“是你没尽责导致摔伤”,但你作为经营者,得自证“我已尽力防护”。本案超市输在:

3. 医保垫的钱,你还得乖乖还回去

很多人不知道:顾客用医保报销的医疗费,如果摔倒是因第三方导致,医保局会直接找你要回!本案超市额外赔了426.6元给医保局,就是因为1066.49元医保款中,40%责任该由超市承担。
✅ 企业该怎么做

4. 额外提醒:别碰“灰色收入”雷区

超市曾质疑代某经营茶馆“可能涉赌”,导致误工费没获支持。法院明确表态:违法收入不受保护!比如:

终极建议:安全成本远低于赔偿成本

本案超市因40%责任赔了4000多元,但试想:如果顾客伤势更重(比如瘫痪),按40%比例可能赔几十万!而日常防护成本是多少?

记住:法律不强求你100%杜绝风险,但要求你做到“普通人该做的防护”。 从今天起,把“安全”当成和“收银”一样重要的日常动作——它不花大钱,却能救你大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