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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未缴工伤保险须全额赔偿工伤待遇-赤壁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6 赤壁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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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案号:(2018)鄂1281民初2203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赤壁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江某于2017年2月入职赤壁某祥粮食机械有限公司从事炼胶工作,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工资为计件工资,根据赤壁某祥粮食机械有限公司提供的江某受伤前4个月的工资表计算,江某的平均工资为每月3500元。赤壁某祥粮食机械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16日为江某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但未缴纳社会保险。2017年6月13日,江某在工作时双手不慎被卷进机器导致受伤。江某伤后在咸宁市中心医院、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住院治疗共计41天,住院费用已由赤壁某祥粮食机械有限公司支付。2017年11月6日,江某向赤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该局于2017年12月22日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其为因工受伤,其伤情经咸宁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于2018年2月6日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伤残四级、停工留薪期4个月。

法院判决:赤壁某祥粮食机械有限公司需支付江某医疗费、护理费等各项工伤待遇合计96322元,并自2017年10月起每月支付伤残津贴2625元,直至江某退休。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核心风险提示:企业未缴工伤保险=自担百万赔偿

这起案例看似是员工受伤的“小事”,实则是企业用工管理的“致命漏洞”。赤壁某祥粮食机械有限公司只花小钱买了商业意外险,却省了工伤保险的“保费”,结果一次工伤事故赔出近百万元,还要每月付钱到员工退休——算下来可能超百万元。为什么企业会掉进这个“坑”?关键有三点,所有老板必须看清:

1. 商业保险≠工伤保险,省下小钱赔大钱
很多企业以为“买了意外险就安全了”,但法律白纸黑字规定:工伤保险是法定义务,商业保险只是补充。本案中,公司只给江某买了人身意外险,却没缴工伤保险。结果工伤发生后,意外险赔的钱连医疗费都不够,剩下的赔偿(包括每月2600多元的伤残津贴)全得公司自己掏腰包。简单说:工伤保险每年可能只花几百元,但一次四级伤残的赔偿,够交几十年的保费

2. “沉默”等于认输,关键15天不能拖
公司收到工伤认定书后,以为可以“再想想”,结果错过了15天的复议期限;对伤残等级有异议,也没在15天内申请重新鉴定。更致命的是,公司在劳动仲裁时还当庭表示“认可鉴定结果”。法院最终认定:“沉默”就是默认,超期就失去翻盘机会。现实中,很多企业因不懂程序,在收到工伤认定书或伤残鉴定书后“晾着不管”,等打官司时才喊冤,但为时已晚。

3. 工资乱发=自认高薪,赔偿标准翻倍
公司辩称“江某工资不该按3500元算”,但拿不出完整工资记录。法院直接采用公司自己提供的工资表(显示月均3500元)作为赔偿标准。如果公司规范发放工资(如银行转账+签字确认),可能证明实际工资更低;但因管理混乱,反而“亲手”把赔偿基数抬高了。要知道,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本人工资×21个月”,工资多500元,赔偿就多1万多元

给企业的救命锦囊
工伤保险必须当天办:员工入职第一天就办理工伤保险(其他险种可缓,工伤保险绝对不能拖),这是成本最低的“护身符”。
收到工伤文书立刻行动:拿到工伤认定书或伤残鉴定书,15天内有异议必须申请复议或重新鉴定,别等员工先行动。
工资发放留证据:拒绝现金发工资!用银行转账+签字确认,避免“说不清工资多少”的被动局面。
商业保险不能替代法定保险:意外险、雇主责任险可以买,但绝不能代替工伤保险,否则就是“用创可贴贴伤口”。

记住:一次严重工伤的赔偿,可能让企业一夜回到创业前。规范用工不是成本,而是最划算的投资——省下的每一分保费,都可能变成未来的救命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