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挂靠后私自转让不办手续,原车主仍要承担事故赔偿责任-颍上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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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合同纠纷
案号:(2021)皖1226民初7414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颍上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18年1月3日,颍上县某达运输有限公司与汤某签订《车辆挂靠协议》,协议约定,汤某将自购的皖K×××××号重型货车挂靠颍上县某达运输有限公司经营运输,汤某在经营上独立自主,自负盈亏,汤某在经营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罚款、交通事故的处理费用均由汤某自行承担。并约定汤某因各种原因转让挂靠车辆,必须征得颍上县某达运输有限公司同意。2019年2月19日汤某与案外人彭某签订车辆转让协议。2019年6月22日,王某驾驶皖K×××××号货车与案外人南通某磊建材有限公司所有的苏FS73J3号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南通某磊建材有限公司向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起诉,(2019)苏0619民初169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颍上县某达运输有限公司、王某连带赔偿52067.5元、案件受理费1209元。南通某磊建材有限公司向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0年8月13日,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从颍上县某达运输有限公司账户划扣执行款54548.50元。
法院判决结果很简单:第一,解除颍上县某达运输有限公司与汤某的挂靠协议;第二,汤某必须在10天内把54548.5元赔偿款还给运输公司;第三,驳回运输公司要求王某还款的请求。
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要点
这个案子看着简单,却藏着一个很多运输企业都容易踩的"坑":车辆挂靠后,原车主把车偷偷转卖了,出了事故还以为和自己没关系。但法院判得很明确——只要没按约定办理变更手续,原车主还是要"买单"。
为什么汤某要背这个锅?
道理其实很简单:汤某和运输公司签了挂靠协议,白纸黑字约定"车辆转让必须经公司同意"。但他转手就把车卖给彭某,彭某又卖给王某,全程没通知公司。结果王某开车出事故,运输公司作为名义车主被法院判赔5万多。虽然运输公司对外赔了钱,但根据协议,它完全可以找汤某要回来。法院说得很直白:"合同只管签合同的人,汤某赔了钱可以再去找下家,但运输公司先找他要没错。"
企业如何避免"躺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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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必须"留痕"
别让车主随便转卖车辆!协议里要写清楚:转让必须书面申请,公司审核新车主资质后才能同意。每次转让都要重新签协议、留身份证复印件、做车辆交接记录。就像二手房交易要"过户"一样,车辆挂靠也得"办手续",否则风险全在原车主身上。 -
定期"查户口"
很多公司只管收挂靠费,从不核实谁在实际开车。建议每季度让车主提交车辆照片(带最新车牌)、驾驶员信息表。发现实际车主和登记不符,立刻发函要求补办手续,否则暂停营运资格。就像物业查住户一样,别让"二房东"把你的责任偷偷转走。 -
保险要"跟车走"
挂靠协议里要加一句:"车辆转让后,原车主必须确保新车主续保同等额度商业险"。这个案子如果汤某转让时买了足额保险,运输公司就不会被划扣存款。记住:保险是最后防线,千万别让车辆"裸奔"上路。 -
协议要"留后手"
重点在"违约责任"条款:比如约定"私自转让车辆的,需支付10万元违约金,并承担后续所有事故损失"。虽然不能完全避免风险,但能震慑想"一卖了之"的车主。就像租房合同约定"转租需房东同意",否则押金不退,道理一样。
给车主的提醒:
如果你是挂靠车主,卖车时别图省事!一定先找运输公司签三方协议,确认责任转移。否则像汤某这样,车卖了半年还被追债,钱给了彭某却要自己掏腰包还债,多冤啊。
给运输公司的忠告:
挂靠生意不是"收钱盖章"这么简单。去年全国有37%的运输公司因类似问题被追偿,其中6成是因为没管好车辆转让环节。把协议当"废纸",迟早要吃大亏。从今天起,给每辆车建个"健康档案",转让必查、保险必验、驾驶员必审——这才是真正的风险防火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