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后继续合作必须及时重签协议明确费用结算 - 桐城返还原物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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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返还原物纠纷
案号:(2021)皖0881民初413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桐城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19年1月1日,桐城某尚婚礼俱乐部与安徽某美酒店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约定:安徽某美酒店有限公司提供场地给桐城某尚婚礼俱乐部开展业务;俱乐部需支付4万元押金作为日常管理保证金;协议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俱乐部需按月缴纳物业费(每平米5元)、电费(1.2元/度),并确认场布提成费为1000元/场。协议到期后,双方未续签合同,但因疫情影响,俱乐部前期婚礼订单延期至2020年5月举行,安徽某美酒店有限公司同意继续提供场地,但要求俱乐部在2020年6月1日前撤场。2020年5月1日至31日,俱乐部共举办31场婚礼。因俱乐部未按时搬离,2020年5月31日凌晨,安徽某美酒店有限公司组织人员将俱乐部的物品拆除并放置在酒店处。另查明,2020年1月至5月,俱乐部应支付场布提成费15500元(31场×500元)、电费5021元、物业费11475元,但因双方产生矛盾,俱乐部拒绝支付。
法院判决:安徽某美酒店有限公司需返还桐城某尚婚礼俱乐部13489元(押金4万元抵扣应付款26511元后剩余部分),驳回俱乐部其他诉讼请求,同时驳回酒店公司的反诉请求。
三、核心观点与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提示
这个案子的核心问题很简单:合同到期后双方继续合作,却没及时签新协议明确规则,结果为押金、费用结算扯皮,双方都吃亏。法院为啥只判酒店公司返1万多元?因为押金可以抵扣未结清费用,但酒店公司证据不足——比如清场费要了1万多元,法院只认1400元;物业费全要也不行,考虑到疫情影响只让付2个月。说白了,口头说的不算数,没证据就别想赖账。
对企业来说,这类纠纷太常见了!尤其疫情后,很多合作临时延期、变更,但老板们总想着“先干着再说”,结果埋下大雷。这里给你划3个重点,照着做就能避开80%的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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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合作结束,必须立刻补协议
案子里双方协议2019年底到期,但2020年还在干活,却没签新合同。酒店公司说“场布提成按500元/场”,俱乐部说“老板免了”,但谁都没留证据,法院只能按原合同推断部分费用。记住:只要继续合作,哪怕只干1天,也得签补充协议! 把延期时间、费用标准、撤场条件写清楚,微信确认都比干瞪眼强。 -
押金不是“死钱”,用好它才能保安全
押金本是保障双方的“安全绳”,但案子里俱乐部以为“到期就该全退”,酒店公司却想用它抵各种欠款。结果呢?酒店公司清场费证据造假(收据写着“23天工资”却没明细),法院直接不认;俱乐部说“疫情免物业费”,但没书面证明,最后还得付钱。企业收押金时,一定要在合同里写清抵扣规则;交押金时,记得保留付款凭证,催款留记录(比如邮件、微信)。 别等闹上法庭才拍大腿! -
疫情影响不是“免死金牌”,但能协商减损
俱乐部拿疫情当理由拒交物业费,法院却酌情减了3个月——因为疫情是实情,但不能完全不负责。遇到类似情况,企业要主动协商:- 马上发书面通知:“因疫情无法开工,建议减免X月费用”,双方签字确认;
- 保留政府封控文件、客户取消订单记录等证据;
- 万一要清场,别学酒店公司半夜拆东西(这算侵权!),得提前通知并录像。
一句话总结:合作可以灵活,规则必须刚性。 合同到期不续签、费用说变就变、证据随手丢——这些“小习惯”最容易让企业赔钱又丢人。从今天起,把协议当“行车记录仪”,事事留痕,遇事不慌。毕竟,省下律师费的最好办法,就是别让纠纷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