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海拔旅游中旅行社必须严格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宁国旅游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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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旅游合同纠纷
案号:(2019)皖1881民初4961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宁国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19年7月22日,受害人丁某成(1953年出生)同被告宁国某马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签订《境内旅游合同》,该合同行程线路名称为美丽传说+日喀则全线13日,出发时间为2019年8月5日,结束时间为2019年8月17日,旅行费用为5780元,受害人依约交付了团费。2019年8月5日,受害人在无亲友陪同的情形下一人随团前往拉萨,8月11日(即旅行行程的第7日)本应在拉萨,然由于旅游团时间调整,导致仍滞留在林芝。2019年8月11日晚(死亡具体时间),受害人在林芝市巴宜区风溢酒店休息时猝死。受害人丁某成没有家属陪同参团,也未提供医院体检健康证明。被告宁国某马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就旅行社责任已向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分公司投保。原告丁某系受害人丁某成的儿子,原告邢某系受害人丁某成的妻子。
法院经审理认为,宁国某马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组织高海拔地区旅游,未严格履行告知警示义务和安全保障责任,应承担30%的违约责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分公司作为旅行社责任险的承保方,需赔偿原告各项损失162725元(其中28339元直接付给垫付方宁国某马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受害人家属自行承担70%的责任;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核心观点及风险防范提示
这个案例给我们敲响了一记警钟:组织高海拔旅游,旅行社绝不能"走过场",必须把安全责任真正落实到位!
很多人可能以为,只要买了旅行社责任险,出了问题就由保险公司兜底。但本案告诉我们:保险不是"护身符",如果旅行社自己没尽到应尽的义务,保险公司照样可以拒赔,最终损失还是要旅行社自己承担。
具体来说,本案暴露了旅行社在高风险旅游业务中的几个致命漏洞:
第一,风险告知"流于形式"。宁国某马国际旅行社虽然在宣传材料上印了风险提示,但法院认为这远远不够。高海拔旅游不同于普通旅游,60岁以上老人必须有家属陪同并提供健康证明,这是合同明文规定的。然而旅行社在丁某成既无家属陪同又无健康证明的情况下,仍然让他参团,明显违反了合同约定和行业规范。
第二,擅自变更行程埋隐患。原计划8月11日应在拉萨,但因行程调整,导致丁某成仍在林芝滞留。这种不合理的行程安排,增加了高龄游客在高海拔地区的风险暴露时间。
第三,忽视特殊人群的特殊保护。66岁的丁某成属于高危人群,旅行社应当给予特别关注。但整个旅程中,旅行社既没有特别询问他的身体状况,也没有提供额外的安全保障措施。
那么,企业该如何防范此类风险呢?给大家几点实用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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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风险项目要"特殊对待":对于高海拔、探险等高风险旅游项目,不能套用普通旅游的操作流程。必须制定专门的操作规范,比如对60岁以上老人强制要求健康证明和家属陪同,这是保护游客也是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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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告知要"真告知":不能仅仅在宣传册上印几句提示就完事。应当让游客亲笔签署风险告知书,面对面讲解可能的风险,特别是针对老年人等特殊群体要重点说明。最好能录音录像,保留已履行告知义务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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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程变更要"谨慎":确需调整行程时,必须充分评估对游客特别是老年人、儿童等特殊群体的影响。变更前要征得游客书面同意,不能为了赶行程而忽视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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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不是"万能药":买了旅行社责任险不等于高枕无忧。本案中,正是因为旅行社自身有过错,才导致保险公司必须理赔。如果旅行社完全尽责,很多情况下保险公司是可以拒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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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要"快速响应":一旦游客出现不适,必须立即采取救助措施,并保留完整的救助记录。本案中,如果旅行社能证明及时进行了救助,可能减轻部分责任。
最后提醒各旅游企业:安全无小事,特别是涉及高风险项目时,每一个环节都不能马虎。不要因为一时的疏忽或侥幸心理,让企业面临巨额赔偿风险。记住,严格履行安全保障义务,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企业长远发展的根本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