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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还款协议不还钱企业仍要付全款-含山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6 含山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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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1)皖0522民初2121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含山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合肥某园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因承建工程需要,向含山县某和混凝土制造有限公司购买商品混凝土,双方于2020年4月1日签订《商砼混凝土购销合同》,约定“按月付供货总量的70%,余款在供货结束后二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并指定乐某兵为收货人。合同签订后,某和混凝土公司向工地供货,乐某兵在六张对账单上签字确认,货款总计812919元。2021年3月10日,双方又签《还款协议书》,确认欠款792919元,并约定分期支付:2021年4月10日前付215545元、6月14日前付100000元、9月1日前付200000元、2022年2月1日前付277374元,且全部“不计息”。但合肥某园公司仅支付155545元,未按协议履行。

法院判决:合肥某园公司需在10日内支付某和混凝土公司剩余货款637374元,但驳回了利息请求(因还款协议明确约定“不计息”)。

三、核心观点:签了还款协议不等于“免死金牌”,企业履约风险要警惕!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却藏着企业常踩的“坑”:签了新还款协议,以为能“翻篇”,结果还是被追讨全款! 很多老板以为,旧账拖不下去了,就和对方签个新协议“缓缓”,比如分期付款、减免利息。但法院明确告诉你:新协议不是“保护伞”,如果没按新协议付钱,照样算违约,还得把剩下的钱一次性掏干净!

为什么企业容易栽跟头?

  1. 误以为“新协议能洗白旧账”
    案例中,合肥某园公司欠钱不还,双方签了《还款协议书》重新约定分期。但公司只付了一小部分,剩下的又拖着。法院认为:新协议是双方自愿签的,但违约就是违约,某和混凝土公司有权直接要回全部欠款。就像你借钱给朋友说好“下月还”,朋友又写个“分期条”,结果分期也没还——你当然能立刻要回全部钱! 企业千万别幻想签个新协议就能“赖掉”债务,法律只看“你到底付没付”。

  2. “不计息”条款反成“自缚绳索”
    更扎心的是,某和混凝土公司连利息都没要到!因为还款协议白纸黑字写明“不计息”。如果企业为求快速回款,在协议里大笔一挥写“免息分期”,等于主动放弃利息权利。现实中,很多企业急着拿回本金,爽快答应“不要利息”,结果对方连本金都拖着不给——竹篮打水一场空!

企业防范风险3个关键动作:

最后提醒:
企业欠钱不还,不是“拖一拖就过去”,而是“拖一拖成本更高”!本案被告不仅付了63万货款,还倒贴1万诉讼费。生意讲诚信,协议即承诺——该付的钱,一分都省不了;该守的约,一天都赖不掉。 下次签还款协议前,默念三遍:能履行吗?利息留了吗?证据全吗?守住这三条,风险少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