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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挂靠运输车辆出事故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巢湖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4 巢湖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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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19)皖0181民初3619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19年1月18日10时26分,张某良驾驶皖B×××号东风牌重型半挂牵引车,由巢湖市驶往无为县方向,当车辆行驶至巢湖市境内S208线38.2KM处转弯时,因未能确保安全转弯,占据双向车道,导致车辆与孙某武驾驶的皖A×××号江淮牌重型自卸货车发生碰撞,碰撞后皖A×××**号江淮牌重型自卸货车方向失控撞到路边房屋,造成孙某武受伤及房屋和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该事故经巢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银屏中队认定张某良负事故全部责任。
安徽某兴粮油贸易有限公司的财产因本起交通事故受损,其委托中衡保险公估股份有限公司对车辆碰撞厂房房屋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该评估公司进行了实地查勘、核实,评估意见为损失价值为人民币283190元(包括材料费189590元、工时费96600元,扣除残值3000元)。安徽某兴粮油贸易有限公司支付评估费19700元,另支付众富劳务有限公司物流辅助服务、装卸费14991元。

法院判决结果:保险公司在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某山区支公司承保的交强险限额内赔偿2000元;在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限额内赔偿315881元(含财产损失283190元、评估费19700元、装卸费14991元)。当涂某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作为事故车辆的挂靠单位,与张某良对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三、核心观点与风险防范提示
这个案子的核心教训很简单:企业如果挂靠了运输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很可能要和司机一起“背锅”赔钱,而且保险公司不一定会全额兜底。 为什么这么说?法院认定当涂某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是挂靠单位,就因为它没出庭应诉,法院按行业惯例推定它对车辆有管理责任。结果呢?公司不仅要赔钱,连带责任还让老板追悔莫及。

更麻烦的是,企业自己没处理好证据,差点“雪上加霜”。比如,安徽某兴粮油贸易有限公司的厂房被撞后,赶紧找了专业机构评估损失,但保险公司想耍赖说“评估价格虚高”,申请重新鉴定。法院为啥没同意?因为保险公司出事后没第一时间去现场确认,等厂房修好了才喊重新鉴定,照片都还原不了现场。最后,法院直接采信了企业提供的评估报告,但企业要是没及时固定证据,这30多万损失可能就打水漂了!

给企业的实用建议:

  1. 挂靠车辆别当“甩手掌柜”:很多企业以为挂靠车辆只是挂个名,出了事司机自己扛。但法院会看实际管理——如果你收了管理费、管了车辆运营,就可能被认定为挂靠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行动建议:要么别搞挂靠,要么签清楚协议,明确司机安全责任,并定期检查车辆状况(比如每季度查行车记录仪、司机培训记录),避免“人在家中坐,锅从天上来”。

  2. 事故现场就是“黄金证据”:损失评估拖得越久,证据越难保全。像本案中,企业出事后立即委托专业机构查勘、拍照、列清单,连装卸费这种小钱都留了票据,才让法院快速认账。行动建议:发生事故后,第一时间用手机拍全景视频(包括车辆位置、损坏细节),48小时内联系评估公司,别等修好了才处理。记住:修车前不评估,保险公司可能拒赔!

  3. 保险不是“万能护身符”:企业常以为买了高额保险就高枕无忧,但本案保险公司差点拒赔——它辩称“驾驶员证件不全”“损失可修复却按更换算”。幸好企业拿出了土地证证明厂房是自己的,法院才驳回了保险公司的借口。行动建议:买保险时别光看保额,要确认条款是否覆盖“评估费”“施救费”;平时保管好财产证明(如房产证、采购发票),出事后3天内书面通知保险公司现场查勘,避免它“装失忆”。

一句话总结:挂靠车辆要管严,事故现场要留证,保险索赔要趁早。 企业主别把风险当“小概率事件”,一次疏忽可能赔掉全年利润。赶紧自查:你的运输车辆有没有规范挂靠协议?仓库角落有没有放好应急相机?这些小事,关键时刻能救企业一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