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中抵押登记不完善将导致追债困难 - 中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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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案号:(2023)豫0122民初1198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22年6月25日,中牟某邮储支行与李某签订《个人购车借款及担保合同》,约定贷款15.5万元用于向河南某荣汽车销售服务公司购买车辆;贷款期限5年,年利率8.45%,按月等额本息还款;若逾期还款,罚息利率在合同利率基础上加收50%(即12.675%)。李某提供一辆雪佛兰牌汽车(车架号×××9081)作为抵押担保,并于2022年6月27日办理了抵押登记。截至2022年12月7日,李某拖欠本金152915.13元及利息4882.26元。中牟某邮储支行催款无果后提起诉讼。
法院判决:李某需偿还全部欠款本金及利息(含罚息),并确认中牟某邮储支行对抵押车辆享有优先受偿权(即拍卖车辆后银行可优先拿回钱)。
三、核心观点:企业如何防范借款风险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却暴露了企业放贷时最常见的“隐形陷阱”——抵押登记不及时、不完整,会让追债变得难上加难。
中牟某邮储支行为什么能赢?关键就在两处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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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写得“死死的”:
借款合同里白纸黑字写了“逾期罚息=利率+50%”,还明确约定“连续3个月不还钱,银行能提前收贷”。李某一违约,银行立刻按合同行动,法院自然支持。
企业提醒:别图省事用“标准合同模板”!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写清楚:- 利率、还款时间、罚息怎么算(比如“逾期每天加收0.05%”);
- 什么情况算违约(比如“拖欠2期就视为违约”);
- 银行能立刻收贷,避免拖成“烂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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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登记“跑在前面”:
银行在放款后2天内就去车管所办了抵押登记。试想:如果忘了登记,李某偷偷把车卖掉,银行连车都摸不到,更别说拿钱了!
企业提醒:- 抵押不是签个字就完事! 必须去登记机关(比如车管所、不动产中心)办正式手续,拿到“抵押登记证明”才算数;
- 放款前先登记:合同签好后,务必先办抵押登记,再打款。本案银行在6月25日签合同、27日登记、27日放款,流程严丝合缝;
- 定期查状态:每年查1次抵押物是否被转卖、查封,别等出事才后悔。
普通人也能用的防坑口诀:
借钱合同要“细”,抵押登记要“急”;
拖延一天风险涨,追债路上泪两行。
企业放贷时总想着“对方人不错,流程简单点”,但一旦对方跑路、破产,模糊的合同和缺失的登记就是你的“催命符”。记住:法律只保护“看得见的证据”,不是“口头承诺”。下次签借款合同前,花10分钟确认这两点——合同条款够不够硬?抵押登记办没办?省下的可能是几十万真金白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