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工作失误造成公司损失要个人赔偿吗?-长垣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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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案号:(2023)豫0783民初312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长垣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1年12月1日,范某入职长垣某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职务是设计部设计总监,负责联系客户签订合同及负责施工。2022年3月20日,范某代表公司与张某顺签订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长垣某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对张某顺位于金苑小区的旧房进行改造,工程期限60天。范某未经公司审核对工程总造价定价为137800元。长垣某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施工过程中发现报价未经公司领导参与审核,但仍按照合同履行了装修义务。经公司问责,范某于2022年7月22日向公司出具责任承担书,确认金苑小区西户家装项目因报价失误造成公司损失33000元,由其承担。
2022年3月21日,范某代表公司与张某勤签订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长垣某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对张某勤位于金苑小区的旧房改造,工程期限60天。范某未经公司审核对工程总造价定为140800元。公司发现后仍按合同履行,范某于2022年7月22日再次出具责任承担书,确认该项目造成公司损失37000元,由其承担。
范某于2022年7月23日离开公司,对造成的70000元损失经公司多次催要仍未支付。
法院判决:范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长垣某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70000元;驳回公司要求支付利息的诉讼请求。
三、案例核心观点与企业风险防范指南
这个案子就像一面镜子,照出了许多企业容易忽视的管理漏洞:员工工作失误给公司"挖坑",最终可能要自己"填坑"。范某因为报价错误导致公司亏损7万元,法院凭什么判他个人赔钱?关键就在于他亲手写了两份"责任承担书"——这等于自己承认"坑是我挖的,我来填"。
企业最该警惕的3个风险点
1. "一言堂"式签约,埋下亏损大雷
范某作为设计总监,居然能绕过公司直接给客户报价,13万多、14万多的合同想签就签。现实中很多企业都吃过这种亏:销售为抢客户压低价格,设计师漏算材料成本,财务未审核就付款...结果公司干一单赔一单。
防范妙招:
- 建立"三级审批制":5万以下合同部门经理批,5-20万加财务总监批,20万以上必须老板签字
- 重要岗位配"双人复核":比如报价单必须经设计师+成本专员双确认
- 用电子流程锁权限:在OA系统设置金额阈值,超限自动冻结审批
2. 证据收集太随意,追偿时哑巴吃黄连
试想如果范某没写责任承担书,公司光靠口头说"是他搞砸的",法院根本不会支持。很多企业发现问题只会发邮件批评,员工离职后连个书面证据都找不到。
防范妙招:
- 出现问题当天做"事实确认单":让当事人手写"我承认XX事实,愿意配合处理",附上身份证复印件
- 关键环节全程留痕:合同审批用电子系统(带时间戳),重大失误开专项会议并签字
- 员工离职必做"交接确认":明确写清"无未结清债务/责任",否则拒开离职证明
3. 赔偿范围算糊涂账,法院只认"真损失"
公司还想要7万元的利息,结果被法院驳回。因为员工赔偿责任只限于"实际直接损失",不是所有钱都能算。现实中常见企业把管理成本、预期利润都算进去,反而显得不专业。
防范妙招:
- 制度里写清计算标准:比如"员工失误导致亏损,按实际成本超支金额的70%赔偿"
- 损失要能"白纸黑字":合同亏损要有第三方审计报告,客户索赔要有书面凭证
- 别贪小利伤和气:本案公司只要回本金就胜诉,若坚持要利息反而拖慢执行
给老板们的特别提醒
这个案子最值得学的是"后手准备"——长垣某芙公司发现报价错误后没急着开除范某,而是先让他签责任书,再允许继续工作到离职。这样既避免打草惊蛇,又稳稳拿到关键证据。
记住三句话:
✅ 制度不设防,员工一失误公司就受伤
✅ 证据不及时,打赢官司也难执行
✅ 赔偿不算清,法院只会支持"真亏损"
企业管理就像修堤坝,小漏洞不补就会决堤。从今天开始,检查你的合同审批流程是否形同虚设?员工犯错后有没有标准处理模板?别等损失发生才后悔——聪明的企业,都是在别人栽跟头的地方竖起警示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