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确认欠款可作为有效证据追讨货款-长垣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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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3)豫0783民初6130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长垣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长垣市某卫材有限公司系从事医疗器械、卫生用品、医用耗材等产品的生产销售生意,吴某系公司销售部经理。2022年10月22日至2022年10月28日,梁某多次从长垣市某卫材有限公司采购隔离衣、医用帽、医用隔离鞋套等医用卫材产品,货款共计318730元。2022年10月25日及2022年10月27日分两次支付货款15470元及100000元,共计115470元。因下余货款203260元尚未支付,长垣市某卫材有限公司与梁某约定,长垣市某卫材有限公司需为梁某提供发票,发票开具之后,梁某将开具发票需要的税点及下余货款予以支付。2022年12月11日,长垣市某卫材有限公司员工将开具的发票及内容为"203260元欠款+9311.2税款请支付212571.2元"的消息发送至梁某微信,梁某回复"收到"。
法院判决结果很简单:梁某需要向长垣市某卫材有限公司支付货款和税款共计212571.2元,并从2022年12月11日起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50%支付逾期付款损失,直到全部付清为止,案件受理费也由梁某承担。
三、核心观点与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指南
这个案例看似简单,却藏着很多企业日常经营中容易忽视的法律风险。法院为什么能支持企业的全部诉求?关键就在于企业保留了完整的证据链,特别是通过微信确认欠款这一关键环节。
核心观点: 企业通过微信等电子方式确认的欠款信息,在法律上具有充分证据效力,可以有效追讨货款,但前提是必须完整保留交易过程中的各项证据。
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的实用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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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小看"收到"两个字的威力
梁某在微信上简单回复"收到"确认欠款,这个看似不起眼的动作成了胜诉的关键证据。很多企业老板觉得"对方都承认了,没问题",却不注意保存证据。建议:与客户的所有重要沟通(尤其是确认欠款、变更合同条款等),一定要通过微信、邮件等可留存记录的方式进行,并定期备份保存。别等到要打官司了才发现聊天记录被清除了。 -
税款支付责任必须事先说清楚
案例中企业与客户约定"发票开具后支付税款",这避免了后续争议。很多企业只谈货款不谈税款,结果开了发票后客户拒绝支付税点,企业只能自己承担损失。建议:在合同或订单中明确写明"价格是否含税",如果是不含税价格,必须注明"客户需额外支付税款",并在开具发票前获得客户书面确认。 -
出库单不是摆设,要规范使用
法院采信了出库单作为交易凭证,但很多企业把出库单当普通送货单,客户不签字、信息不完整。建议:出库单必须详细列明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要求客户签收并注明日期。电子出库单也要设置客户确认环节,避免"我收到货但没这么多"的纠纷。 -
分期付款要设"安全阀"
梁某先付了部分货款,但余款迟迟不付。很多企业为了促成交易接受"先付部分、余款后付",却没约定违约责任。建议: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如未按期支付某期款项,全部余款立即到期",并约定逾期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方式(如案例中的LPR上浮50%),这样能有效督促客户按时付款。 -
别等欠款拖成"陈年老账"才行动
企业从2022年10月发货到12月催款,及时通过微信确认欠款,避免了证据灭失。很多企业碍于面子迟迟不催款,等过了诉讼时效(一般3年)再追讨就难了。建议:建立规范的应收账款管理制度,超过约定付款期7天就书面提醒,30天内发出正式催款函,90天内考虑法律手段。时间拖得越久,证据越难收集,客户跑路风险越大。
特别提醒: 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使用时,必须保留原始手机记录,截图打印可能不被法院认可。如果客户在微信里确认了欠款,请不要删除原始聊天记录,必要时可向公证处申请对电子证据进行保全。
做生意讲究和气生财,但和气不能代替规矩。规范的交易流程和完整的证据保存,不是不信任客户,而是对双方权益的最好保护。记住:法律只保护有准备的企业,别让本该收到的钱变成打水漂的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