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天计酬不等于劳务关系,企业用工须谨慎-禹州劳动争议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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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劳动争议
案号:(2025)豫10民终136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禹州某铸公司成立于2020年3月18日,法定代表人王某红,系自然人独资公司,住所地禹州市某镇西王庄村工业园区,经营范围:铸铁料、铸钢料、石英沙、石英粉等;张某胜与王某红系亲戚关系,2021年10月24日张某胜到禹州某铸公司开始工作,主要从事拌料、送货、打炉等工作,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张某胜的工资200元/天,由王某红给张某胜安排工作并记工考勤,张某胜的工资也由王某红每月通过微信转账或现金发放。2023年3月21日,张某胜与工友张某清在王某红安排下去案外人河南某实公司打炉时受伤,王某红送张某胜去治疗,医疗费均由王某红支付。因原、被告之间就张某胜受伤一事未达成一致赔偿意见,张某胜于2024年7月16日以禹州某铸公司未为其申报工伤保险待遇为由向禹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确认原、被告之间的劳动关系,该委于2024年8月22日作出禹劳人仲案字(2024)第216号仲裁裁决书,裁决: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自2021年11月至2023年3月21日存在劳动关系。禹州某铸公司不服该裁决向法院提起诉讼等情。另查明,原、被告之间在张某胜受伤后,并未明确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
法院最终判决:一审确认禹州某铸公司与张某胜存在劳动关系,二审驳回公司上诉,维持原判。也就是说,法院认定张某胜虽然是按天领工资,且与老板是亲戚,但仍是公司的正式员工,不是临时工。
三、企业用工风险防范指南
很多企业老板觉得:"我按天给钱,活干完就走,这不就是临时工吗?怎么就成了正式员工?"这个案子就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其实,判断是"员工"还是"临时工",关键不是看工资怎么发,而是看"公司管不管人"。
为什么按天计酬也会被认定为劳动关系?
法院说了三个关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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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管不管":老板给不给安排工作?要不要打卡考勤?本案中,王某红每天给张某胜派活、记考勤,受伤那天还是老板亲自安排去其他公司干活的。这就像您去餐厅吃饭,服务员端菜是受店长指挥的,不是自己想端就端——这就是"被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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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怎么给":虽然一天200元,但老板是每月固定时间发,还通过微信转账(聊天记录就是证据)。如果真是临时工,应该干完活当场结清,而不是"下个月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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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是不是公司的事":张某胜打炉、送货,都是公司主营业务的一部分,不是帮老板个人干私活。就像快递员送快递,不管按月发工资还是按件计酬,都是快递公司的人。
企业最容易踩的三个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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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戚用工不签合同
很多小老板喜欢用亲戚,觉得"都是自己人,不用签合同"。但本案中,正因为是亲戚,老板才帮忙要账、垫付医疗费,反而成了认定劳动关系的证据!记住:越是亲戚越要签书面协议,写明是"劳务"还是"劳动"关系。 -
工资支付方式埋隐患
按天计酬本身没问题,但千万别搞成"每月发工资"的模式。正确做法:活干完当场现金结清,或通过第三方平台实时结算(如滴滴司机模式),并备注"劳务费"而非"工资"。 -
受伤后好心变"证据"
老板垫付医疗费本是人情,但法律上却成了"公司认可劳动关系"的证据。正确做法:提前为临时工购买商业意外险,出事后由保险公司理赔,避免公司直接支付医疗费。
给企业的3条实用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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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用工要"真灵活"
如果招的是临时工,必须做到:- 工作时间自己定(不强制打卡)
- 活可以挑着干(不接受派活就扣钱)
- 工具自己带(不提供工服、工牌)
- 钱干完就结(拒绝"下月发"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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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协议比讲人情可靠
即使是亲戚,也要签《劳务协议》而非《劳动合同》,重点写明:- "不适用公司考勤制度"
- "报酬按实际工作小时结算"
- "双方不存在社保缴纳义务"
(可参考人社局发布的《非全日制用工协议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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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证据比后悔有用
日常做好三件事:- 用"劳务费"备注转账(别写"工资")
- 保留工作安排记录(证明员工可自主拒绝)
- 意外险保单随身带(别用公司账户直接付医疗费)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企业用工不能"差不多就行"。该签的合同要签,该买的保险要买,该注意的细节要注意。别等到员工受伤了、打官司了,才发现"临时工"变成了"正式员工",那时不仅要赔钱,还可能被追缴社保、罚款。用工规范不是束缚企业,而是保护企业——毕竟,预防一万,好过追悔万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