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责任险中保险公司未有效提示免责条款不能拒赔-禹州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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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案号:(2025)豫1081民初1123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3年11月12日17时许,李某(禹州市某甲中心的园林工)驾驶普通正三轮摩托车,在河南省禹州市颖北大道钧瓷文化园西侧路段由南向北横过道路时,与由东向西张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造成李某受伤的交通事故。禹州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李某和张某承担同等责任。
李某受伤后被评定为一级伤残、十级伤残,需要完全护理依赖。李某曾向法院起诉张某要求赔偿,法院判决张某需赔偿李某23万余元。2024年11月18日,某甲中心与李某签订赔偿协议,约定某甲中心向李某支付20万元赔偿款,李某放弃追究某甲中心的一切法律责任,并将向保险公司索赔的权利转让给某甲中心。
原来,某甲中心在中原某有限公司禹州市支公司投保了雇主责任保险,每人伤亡责任限额为20万元。某甲中心支付赔偿款后向保险公司索赔,但保险公司以两个理由拒绝:一是李某已达到退休年龄,不应适用工伤规定;二是无法证明李某有驾驶三轮车所需的驾驶证,属于保险免责范围。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在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符合雇主责任保险的赔偿范围。保险公司提供的投保单中,投保人声明仅加盖了"禹州市某甲中心"印章,没有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他授权代表签字,不能证明保险公司就免责条款向企业履行了提示义务。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某甲中心20万元保险金。
三、风险防范提示
这个案例生动地告诉我们:企业买了保险不等于高枕无忧,保险公司的一句"这是免责范围"就可能让你的保费打水漂。很多企业老板以为"有保险就万事大吉",殊不知保险合同里的"坑"可能让你的保障落空。
关键教训:免责条款必须"看得见、摸得着"
本案的核心问题在于:保险公司虽然写了免责条款(如"无驾驶证不赔"),但没证据证明他们真正提醒过企业。就像你去餐馆吃饭,菜单背面密密麻麻写着"本店对食物中毒概不负责",但没人告诉你看这一条,你当然可以主张这条无效。
给企业的3条救命锦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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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比盖章更重要
投保时,别只让员工随便盖个公章完事。必须让法定代表人或明确授权的负责人(比如财务总监)在投保单、免责声明上亲笔签字。光盖章就像微信没点"已读"——法律上不算你"看见"了免责条款。下次签保险合同时,记得说:"请把免责条款念给我听,我签完字再交钱。" -
自己也要当"条款侦探"
拿到保险合同时,重点翻三处:- "保什么"(保险责任):确认是否包含上下班途中事故
- "不保什么"(责任免除):特别注意"无证驾驶""超龄员工"等条款
- "怎么赔"(赔偿处理):看清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有个简单方法:让保险公司用红笔标出免责条款,拍照存档。就像买手机时让店员写"屏幕碎了能修",白纸黑字才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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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资质要"年检"
本案中保险公司咬定"李某可能没驾驶证"。企业要建立员工资质台账:- 驾驶车辆的员工:定期核查驾驶证有效期(可通过"交管12123"APP查)
- 特种作业人员:电工证、焊工证等必须人证合一
- 超龄员工:单独购买商业保险替代工伤保险(因超龄员工不适用工伤保险)
每季度花1小时更新台账,能避免百万级赔偿风险。
最后提醒:保险是"风险防火墙",不是"免死金牌"。2023年全国雇主责任险纠纷中,超6成企业因未重视免责条款提示而败诉。下回签保单时,多问一句"这个不赔的情况您能举个例子吗?",可能就省下几十万真金白银。记住——保险公司不会主动告诉你"哪里会坑你",但法院一定会告诉你"哪里没做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