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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靠合同约定五年后免费提档条款具有法律约束力-永城挂靠经营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5 永城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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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案号:(2024)豫14民终4866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判决结果
2019年4月24日,永城市某运输有限公司给王某出具收条一份,收条显示收到王某购车款拾叁万五千元整,2019年4月26日,某运输公司给王某出具收条一份,收条显示收到王某购车款叁万元。2019年4月,王某按揭贷款购买了一辆重型仓栅式货车,车辆所有人登记在某运输公司名下,车牌为豫NF。2019年5月3日,某运输公司与王某签订《合同书》,合同第3条约定:豫NF(车主王某)购车总价372000元,首付165000元,还款24个月,免息共207000元,每月还款8625元。第4条约定:五年之后,车主如要求提档,不收取任何费用。截止至2021年4月20日,王某共计支付贷款217000元。现王某要求提档,将车辆过户登记至其名下未果,诉至该院。

法院判决结果:一审法院判决解除王某与某运输公司之间的挂靠经营合同关系,某运输公司需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协助王某将车辆过户至王某名下。某运输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案例核心观点及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建议

这个案子说白了就是:司机王某花了钱买货车挂靠在运输公司名下,合同白纸黑字写着"五年后可以免费把车过户到自己名下",结果五年到了公司不认账,最后法院判公司必须配合过户。公司上诉说合同上的章是假的、证据是伪造的,但法院没采信。

为什么公司败诉得这么惨?关键就三点:

  1. 合同写得清清楚楚,公司就得认账
    合同里明确写着"五年之后,车主如要求提档,不收取任何费用"。这种约定就像你和别人签了借条,到了还款日就必须还钱一样。公司想赖账说"这个章不是我们的",但法院看的是整个证据链——有收条、有还款记录、有行驶证,这些证据串起来就能证明挂靠关系真实存在。就像你买了手机,有发票、有转账记录、手机还在你手里,商家总不能说"这手机不是卖给你的"吧?

  2. 印章不一致不能当"免死金牌"
    公司上诉时拿出新印章说"合同上的章是假的",还让前老板出庭作证。但法院认为:公司换过法定代表人、可能用过不同印章很正常,不能单凭印章不一致就否定合同。就像你家换了新门锁,不能说"以前的钥匙开过门不算数"。特别是前老板自己都承认收到13.5万元购车款,却又否认另3万元,明显前后矛盾。

  3. 员工离职交接不到位埋雷
    这个纠纷根源在前法定代表人梁某离职时没做好交接。他经手的业务、收的钱、签的合同都没交代清楚,新老板接手后完全不知情,结果惹上官司。好比餐厅换厨师长,前任把独家秘方藏起来不交接,新厨师长做不出招牌菜被顾客投诉,最后倒霉的还是餐厅。

给企业的实用建议:

合同要签得"铁板钉钉"

印章管理要像管钱一样严

人员变动必须做好"交棒"

这个案子给所有挂靠类企业敲响警钟:别把口头承诺当儿戏,合同写清楚才能避免"五年后扯皮"。记住,法院只认"白纸黑字+证据链",你公司内部管理混乱,不能成为对外违约的理由。特别是运输、建筑这些常用挂靠模式的行业,更要规范合同模板,别为了图省事留下大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