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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十年未履行合同义务被判解除并赔偿高额利息 - 阳新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15 阳新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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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合同纠纷
案号:(2024)鄂0222民初5502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阳新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13年4月25日,阳新县某运输有限公司作为甲方、尹某作为乙方,双方签订一份《协议》,主要内容有:1.甲方将座落在阳新县号*房屋栋1583.04平方米及空地地基面积2633.1平方米出让给乙方,暂定出让价格为400万元,但必须依法进行招、拍、挂法定程序后予以出让,乙方必须参加竞拍,如果竞拍价格高于400万元以竞拍价格出让给乙方,如果竞拍价格低于400万元以400万元出让;总之依法竞拍定价出让房屋及空基地,甲方必须保证进入竞拍程序,否则视为违约。2.如果乙方认为甲方房屋及空基地依法竞拍价特高不愿受让,甲方收取了乙方200万元保证金立即退还,并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4倍支付乙方利息损失;如果乙方在400万元之内受让,甲方按月息2%向乙方支付利息。3.无论哪方违约,应向违约方支付10万元违约金。

2013年5月2日、5月24日,尹某分别向阳新县某运输有限公司交纳保证金100万元、60万元;阳新县某运输有限公司出具了收款收据,收款事由均载明为"保证金"。2014年1月13日,尹某向阳新县某运输有限公司给付借款30万元,阳新县某运输有限公司出具了收款收据,收款事由载明为"借支款";2014年10月24日,尹某向阳新县某运输有限公司转款50万元,转账支票存根"用途"处载明为"装卸公司收购款",阳新县某运输有限公司出具的收据中收款事由载明为"借支款"。

因双方签订协议后,案涉土地一直未进行招、拍、挂,为解决尹某开发的宏达小区居民通行问题,2023年7月10日,阳新县某运输有限公司(甲方)、尹某(乙方)、兴国镇政府(丙方)三方签订《协议书》,但后因案涉土地无法进入招、拍、挂程序,尹某要求退还保证金,阳新县某运输有限公司拒不退还,故而成讼。

法院判决结果

  1. 解除原告尹某与被告阳新县某运输有限公司于2013年4月25日签订的《协议》;
  2. 被告阳新县某运输有限公司需返还原告借款30万元、保证金210万元及高额利息(2020年8月19日前按月利率2%计算,之后按年利率13.4%计算);
  3. 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核心法律风险提示

这个案例给企业敲响了警钟:签了合同不履行,拖延十年代价大!阳新县某运输有限公司就是典型反面教材——明明答应帮尹某办理土地招拍挂手续,结果拖了整整十年都没办成,最后不仅要把240万元全退回去,还得额外支付近十年的高额利息,总金额可能翻倍!这教训太深刻了。

企业最容易栽跟头的三个地方

1. "拖"字诀害死人
很多企业觉得"反正对方没催,先放着吧"。本案中,阳新县某运输有限公司明明从2013年就该办理土地手续,却一直拖到2023年,以为拖久了对方就会放弃。结果呢?法院明确说:"十年都没办成,合同目的完全无法实现,必须解除合同!"更惨的是,因为拖延太久,要按月利率2%支付近十年利息(相当于年化24%),比银行贷款利率高好几倍!企业要知道:合同不是签完就没事了,不履行的每一天都在积累风险,拖延越久,赔偿越高!

2. 收款写"借支"埋雷
本案中,有30万元因为收据写的是"借支款",法院认定为借款而非保证金,结果企业只需退还本金不用付利息;而其他210万元明确写"保证金",就得按约定支付高额利息。很多企业财务图省事,收款时随便写"借款""往来款",结果发生纠纷时,可能多赔几百万!记住:每一笔钱进账,必须在凭证上写清楚"是什么钱、为什么收、怎么处理"。比如本案中,如果50万元那次也明确写"土地出让保证金",就不会产生争议。

3. "我以为"不等于"合同约定"
阳新县某运输有限公司辩称"是尹某自己要求一并处理隔壁土地才导致手续没办成",但法院说:合同白纸黑字写明"甲方必须保证进入竞拍程序",你没证据证明是对方责任,就得认栽!企业常犯的错误是:口头答应对方条件,却不写进合同;或者以为"行业惯例"能当依据。记住:合同只看白纸黑字,不看"我以为"。如果要变更条款,必须签书面补充协议。

企业防范三招

签合同时先问自己:这事我真能办到吗?
别为了接项目硬接做不到的事。本案中,阳新县某运输有限公司可能高估了自己的能力,以为很快能办妥土地手续,结果十年都没搞定。签合同前,务必评估:政策是否允许?手续复杂吗?需要多长时间?做不到的事,宁可不签。

合同履行要"日日清",别等"火烧眉毛"
建立合同履行台账,给每份合同设"到期提醒"。本案中,如果企业发现2014年还办不成手续,就主动找尹某协商:"兄弟,这事卡住了,咱们要么调整价格,要么退钱解约",可能只需退200万本金+少量利息。拖到十年后,利息都够再买块地了!

收付款凭证是"护身符",必须写清楚
财务人员注意:

最后提醒:合同不是一纸空文,而是企业的"风险存折"。签一份合同,就等于往存折里存一笔潜在风险;按时履约,就是在取出现金消除风险;拖延不办,就是在让风险利滚利!企业老板们,请把合同当"定时炸弹"管——不及时处理,十年后爆炸,威力足以摧毁企业。从今天起,定期清理合同"库存",该履行的抓紧办,办不成的早点协商解决,这才是真正的风险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