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欠条真实有效企业须履行支付义务-荥阳劳动争议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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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劳动争议
案号:(2024)豫01民终12037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高某在荥阳市某培训有限公司负责财务和记账工作。赵某于2023年12月15日至2024年2月6日在该公司工作,工作时间不固定,主要负责招生活动等。2024年2月6日,高某出具欠条,内容为欠赵某工资5,129元,承诺于2024年2月29日前结清,如不归还,一切由本人承担。2024年3月29日,赵某向荥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某公司、高某和张某支付工资5,129元。仲裁委员会当日作出不予受理通知书。赵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一审判决荥阳市某培训有限公司支付赵某工资5,129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二审法院维持原判,驳回公司的上诉。
三、核心观点与风险防范提示
这个案例的核心很简单:企业员工在工作中出具的工资欠条,只要属于职务行为,企业就必须“认账”支付,不能随便以“被胁迫”或“和员工家属有纠纷”为借口赖账。法院为什么这么判?因为高某作为公司财务人员,写欠条是工作的一部分(比如记账、发工资),代表的是公司,不是个人。公司说欠条是赵某逼着写的,但拿不出录音、监控或证人等证据,法院当然不信;公司还说赵某妻子是合伙人,但这和欠工资是两码事,不能混为一谈。
对企业来说,这案例敲响了警钟:日常管理中一个小疏忽,可能让你白白赔钱还丢面子。我们总结了3条接地气的防范建议,帮你避免“踩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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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支付别“口头承诺”,必须“白纸黑字”
很多小公司图省事,工资只靠老板一句话或微信聊几句。一旦员工离职闹纠纷,企业往往说不清。正确做法:入职时签书面合同,明确工资数额、发放时间;每月发工资时,让员工签收工资条(哪怕电子版)。就像本案,如果公司有规范的工资记录,就不会被一张欠条“套住”。 -
管好你的“关键人”,避免“替公司背锅”
财务、人事等岗位员工的一言一行都代表公司。比如财务人员不能随便给员工打欠条——必须经老板书面授权,且内容要写清“此为公司行为,非个人承诺”。本案中高某作为临时记账人,公司没培训她法律风险,结果她以为“签个字小事”,却让公司赔了5000多元。建议:定期给这类员工做简单培训,强调“没授权的事别乱办”。 -
纠纷来了别“硬扛”,赶紧留证据
如果真遇到员工“胁迫”写欠条等情况,企业第一反应不是嘴上喊冤,而是立刻收集证据:调监控录像、找现场证人、保存聊天记录。本案公司二审败诉,就因光说“被逼的”却拿不出证据。记住:法院只认“看得见”的东西,口头解释没用。
一句话总结:工资是企业的“命根子”,支付环节必须规范透明。别以为小公司可以“差不多就行”——一张欠条就能让你输掉官司。日常多花10分钟签个字、留个记录,远比事后花1万元打官司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