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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中务必保留完整证据链,否则可能丧失胜诉权-新郑服务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5 新郑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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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服务合同纠纷
案号:(2024)豫0184民初12174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18年10月8日,甲方新郑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乙方郑州某大学有限公司签订《北京区某某河南分公司*项目二期桩基检测、基坑支护监测、沉降观测工程合同》,合同约定"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1.技术服务的目标:按时高质量完成检测技术成果。2.技术服务的内容:本项目工程桩的单桩承载力、复合地基试验、低应变检测,试桩检测、基坑支护监测及主体沉降观测。第二条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1.技术服务地点:新郑市路**路交汇处。第四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1.合同价款:本合同含税包干总价为人民币:457913.30(小写)元(大写:肆拾伍万柒仟玖佰壹拾叁元叁角零分)。其中包含增值税:25919.62元(大写:贰万伍仟玖佰壹拾玖元陆角贰分),不含税金额为:431993.68元(大写:肆拾叁万壹仟玖佰玖拾叁元陆角捌分),增值税税率为:6%。2.付款方式及比例桩基检测:桩基检测完成并出具合格检测报告,乙方向甲方提交齐全请款资料后45个日历天内支付至桩基检测费用100%;基坑支护监测:基坑支护工程施工完成,乙方向甲方提交齐全请款资料后45个日历天内支付至基坑支护监测费用50%,基坑支护监测完毕并出具合格监测报告后付至基坑支护检测费用100%;主体沉降观测:主体全部封顶完毕后45个日历天内付至沉降观测费用4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沉降观测费用70%,沉降观测完成并出具最终合格监测报告后付至沉降观测费用100%"。

在本案庭审过程中,郑州某大学有限公司陈述"2023年9月14日,郑州某大学有限公司员工通过微信将请款资料发给了新郑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员工范某;2023年10月12日,新郑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员工范某将核对后的结算材料发给了郑州某大学有限公司;2023年10月26日、2023年12月25日,郑州某大学有限公司通过某某快递分别将结算资料及报告书发给了新郑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员工胡某;2021年1月27日,新郑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郑州某大学有限公司支付了合同费用100000元"。

法院判决:被告新郑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郑州某大学有限公司支付357913.3元及利息(以357913.3元为基数自2024年9月13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付清之日);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三、核心观点及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提示

这个案例的核心问题在于:合同履行过程中,企业必须保留完整、清晰的证据链,特别是证明自己已履行合同义务的关键证据,否则即使事实真实存在,也可能在诉讼中败诉。

让我们用通俗的语言来分析:

假设你是一家企业,给客户提供了服务,但客户迟迟不付款。你去法院告他,结果对方说"你根本没把活干完,也没把验收报告给我"。这时候,法院会问你:你有证据证明你完成了工作并把材料交给他了吗?

在这起案件中,郑州某大学有限公司之所以能赢,关键在于他们提供了三类有力证据:

  1. 微信聊天记录:证明2023年9月他们通过微信把请款资料发给了对方员工
  2. 快递单据:证明他们通过快递寄送了结算资料和报告书
  3. 银行回单:证明对方曾支付过10万元,间接说明服务已部分履行

而被告新郑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主张"原告没提供合格报告,所以不该付款",却拿不出任何证据证明自己曾明确拒绝付款。法院因此认定诉讼时效没过。

对企业的重要警示:

  1. "做了事"不等于"证明做了事"
    很多企业老板常犯的错误是:"我明明把活干完了,为什么还要留证据?" 但法律只认证据不认事实。就像你借给别人10万元,没打借条,打官司时对方说"我没借过",你拿什么证明?

  2. 关键操作必须留痕

    • 重要文件交接:用快递寄送时务必备注"XX项目结算报告",保留快递底单和签收记录
    • 微信沟通:重要事项不要只口头说,一定要发文字消息(比如"范某,这是***项目的检测报告,请查收")
    • 会议纪要:开完会后整理要点发给各方确认
  3. 特别注意诉讼时效
    案例中被告声称"超过诉讼时效",但法院没支持,因为:

    • 2021年对方付过10万元(中断时效)
    • 2023年双方还在沟通结算(证明债权未被放弃)
      企业要牢记:每隔2-3年就要让对方书面确认债务,否则可能因时效问题败诉。
  4. 合同条款要具体明确
    本案合同详细约定了"出具合格报告后45天内付款",如果合同写成"验收后付款"这种模糊表述,双方对"验收"标准有争议时,企业将非常被动。

给企业的实操建议:

记住:打官司就是打证据。企业日常经营中多花5分钟保留证据,将来可能避免几十万元的损失。合同不是签完就完事了,履行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都是潜在的法律风险点,务必用"将来可能打官司"的心态来规范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