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未约定付款时间企业拖延付款仍需赔偿利息损失-新郑服务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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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服务合同纠纷
案号:(2024)豫0184民初6086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21年4月2日,某乙公司(定作方、甲方)与某甲公司(承揽方、乙方)签订《喷绘制作框架协议》,约定协议有效期为2021年4月6日至2021年12月31日;协议期满后未履行完毕的单次事务继续生效至完成。某甲公司根据某乙公司的要求,完成了新郑悦隽公馆4月蓝鲸乐园围挡草皮的加工制作,并向某乙公司出具了结算清单,含税总费用为12595元。某甲公司于2021年10月10日开具了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从2023年11月起,某甲公司通过微信多次联系某乙公司代理人肖某杰催款,肖某杰承诺2023年12月份付款,但一直未支付。
法院判决:某乙公司需在15日内支付某甲公司12595元及利息损失(以12595元为基数,从2024年1月1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
三、企业如何防范类似法律风险
这个案例看似简单,却暴露了企业合作中一个常见“坑”:合同签了,活干完了,钱却迟迟收不回来,最后还得倒贴时间和诉讼费。法院为什么判企业赔利息?核心就一点:即使合同没写清“具体哪天付款”,只要服务完成且客户确认了,拖延付款就得掏“拖延成本”。
咱们用大白话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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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在哪?
某乙公司辩称“合同没约定付款时间,所以不该付利息”,但法院没买账。因为合同里写了“验收合格后付款”,某甲公司早就开票、交清单、客户也确认了费用,相当于服务已完成。客户拖了3年不给钱,等于白占用了别人的资金——这就像你借朋友钱没说还,拖几年总得加点利息吧?法律管这叫“资金占用损失”,企业必须赔。 -
企业怎么避坑?
1. 合同别“大概齐”,关键条款要钉死
很多企业图省事,框架协议只写“验收后付款”,却漏掉“验收后几天内付”。结果一出纠纷,客户随便找个理由拖(比如“财务流程慢”),你只能干瞪眼。正确做法:签合同时,必须写清楚“验收合格后X个工作日内付清”,并注明超期要付利息(哪怕只写“按银行利率计算”)。别嫌啰嗦,省下的是真金白银。2. 服务完成立刻“留证据”,催款要留痕
某甲公司能赢,关键靠微信记录——肖某杰亲口说“12月付款”,这成了计算利息的起点。现实中,很多企业催款靠口头,客户一赖账就哑巴了。正确做法:服务交付后,马上发书面确认(邮件/微信):“X月X日完成,发票已开,请X日前付款”;客户承诺付款时,务必文字留底(比如“您说下周付,我记下了”)。这些看似小事的记录,打官司时就是“救命稻草”。3. 拖欠别忍超过1年,及时出手止损
某甲公司拖到3年后才起诉,其实很冒险:时间越长,客户可能倒闭、证据可能丢失。法律上,欠款诉讼时效是3年,但拖得越久回款越难。正确做法:一旦超期没付款,先发正式催款函(注明最后期限);1个月内没结果,赶紧找律师协商或起诉。记住:早行动一天,多拿回一分钱。
一句话提醒:签合同不是走过场,每句话都可能变成“真金白银的账单”。花10分钟写清楚付款细节,能省下90%的官司烦恼。企业合作,既要讲情分,更得守规矩——钱的事,白纸黑字最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