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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转让后注销店铺新经营者需退还未消费款项-济源服务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9 济源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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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企业法律顾问,我经常遇到商家因转让店铺引发的纠纷。今天用一个真实案例提醒大家:个体工商户转让时若操作不当,新店主可能要“背锅”退款!尤其做美容、健身等预付卡生意的老板,务必看完这篇,避免踩坑。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服务合同纠纷
案号:(2025)豫9001民初8057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济源市某养生店(个体工商户)于2024年9月12日注册成立,经营者为古某;2025年5月27日,经营者变更为许某;5月30日,名称变更为济源市某管理中心(个体工商户);6月9日,该店办理注销手续。
2024年9月23日,顾客聂某在该店付款1200元购买足腿经络服务25次;10月10日付款1000元购买膝关节调理12次;11月10日付款6274元购买背经络16次;2025年4月22日付款16300元购买三焦+手太阴经项目20次。聂某消费后,剩余三焦+手太阴经项目14次、足腿经络10次未使用。许某称其从刘某处接手店铺,并提供了转让合同。
法院判决:许某需退还聂某11890元;驳回聂某对古某、济源市某美容店(个体工商户)及河南某集团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三、核心风险提示:转让店铺别“一转了之”,新店主注销原店要担责!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却暴露了个体工商户经营中的大漏洞:转让店铺时,新店主若直接注销原个体工商户,必须承担未消费服务的退款责任!

一句话总结:个体工商户不是“空壳”,转让时注销原店=接下所有债务!商家务必做到“顾客知情、协议留痕、旧店善后”,才能守住钱袋子。预付卡生意火爆,但风险也高——合规经营才是长久之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