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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未尽提示义务,停运损失照样赔!-济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15 济源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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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豫9001民初6901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25年5月3日17时53分许,赵某驾驶车牌号为XXX小型汽车,在济源大道与东一环交叉口与杨某驾驶车牌号为XXX小型新能源汽车发生交通事故。本次事故经济源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直属大队处理,认定赵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杨某无责任。赵某驾驶的XXX号牌车辆在平安某济源支公司投保有交强险和限额300万元的商业三者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另查,XXX号牌车辆登记在济源某甲有限公司名下,使用性质为出租客运,该车辆由杨某及胡某共同经营。事故造成车辆损失,维修费用4100元已由平安某济源支公司直接支付济源某乙有限公司。

法院判决结果很简单:平安某济源支公司要赔给济源某甲有限公司1925元停运损失费,但不用赔赵某一分钱;案件受理费25元也由保险公司承担。

三、核心观点和风险提示
这个案子的核心问题就一个:保险公司说“停运损失是间接损失,不赔”,但法院为啥还是判它赔钱?
原来,事故导致出租车停运6天,公司索赔3345元。保险公司甩出“免责条款”,说停运损失不保。可法院翻出保险合同一看:只有投保人签了个字,保险公司没证明自己把免责条款“掰开揉碎”解释清楚了(比如用加粗字体、单独说明等方式)。这就踩了大雷——法律要求保险公司必须对免责条款“明明白白说清楚”,否则条款无效!最终,法院只认1925元合理损失,但关键点在于:企业买了保险,却因保险公司“没说清免责事”,反而多赔了钱。

给企业的3个实用提醒:

  1. 签保险合同时,别只顾签字!
    业务员说“条款都一样”?要求对方重点解释“不赔哪些情况”(比如停运损失、贬值费),并拍照留存讲解过程。如果保险公司敷衍了事,赶紧换一家——本案中,就因这一步没做实,保险公司白白多赔近2000元。

  2. 索赔时“证据链”要完整
    企业主张停运损失,光说“修了6天”不够。像本案出租车公司,提交了维修记录、运营订单、司机证件才被部分支持。建议:平时用手机拍下车辆维修单、平台接单截图,保存好每天运营数据,万一出事直接能证明“损失了多少”。

  3. 别以为“有保险就万事大吉”
    很多老板觉得“保了300万三者险,撞啥都赔”。但法院明确:间接损失(如停运、误工)可能不赔,除非你能证明保险公司没尽提示义务。最稳妥的做法:投保时额外加个“停运损失险”(年费通常几百元),花小钱堵大漏洞。

记住:保险不是“免死金牌”,而是“证据游戏”。企业多花10分钟确认免责条款,胜过事后打10场官司。下次签保单前,不妨问一句:“这条不赔的,您能现场写个说明吗?”——这一步,可能帮你省下几万冤枉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