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用他人资质承包工程不转移买卖合同责任-济源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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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豫9001民初9841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16年3月份济源市某公司中标某处建设项目,2016年4月1日济源市某公司与某村民委员会签订《施工协议书》,之后,济源市某公司将该项目发包给原某,原某施工期间,购买原告翟某的水泥,总价值191529元,原某已经支付部分款项,至2020年7月22日尚欠翟某货款93773.37元。李某系原某工地的现场负责人,2021年2月9日李某转账给翟某10000元。
法院审理后认定:原某辩称已将对济源市某公司的债权转让给翟某,但济源市某公司否认收到相关手续,且无充分证据证明债权转让成立。因此,法院判决原某向翟某支付剩余货款83773.37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从2025年9月2日起按LPR加计50%计算),同时驳回了翟某对济源市某公司的诉讼请求。
三、企业如何防范此类法律风险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却给很多企业提了个醒:借用别人公司资质"干活",材料款还得自己掏腰包!
1. "挂靠"承包风险大,实际施工人难脱责
许多包工头为了接到工程,会借用有资质的建筑公司名义投标,也就是俗称的"挂靠"。但本案清楚告诉我们:即使你用了济源市某公司的资质中了标,工程转包给了你,但你自己买水泥、自己签收、自己付款,法院还是会认定你和材料商之间形成了买卖合同关系。
企业风险提示:
- 作为建筑公司,不要轻易把资质借给别人用。一旦实际施工人拖欠材料款,虽然本案中法院没让公司承担责任,但现实中如果以公司名义签合同或盖章,公司很可能要"背锅"。
- 作为实际施工人(包工头),不要以为挂靠了大公司就能让公司替你付材料款。材料是给你用的,钱还得你来付!
2. "说好了让公司付钱"?光说不练等于白说!
原某在法庭上说:"2020年7月22日,我们三方协商好了,公司直接付钱给材料商,我的债务就清了。"但公司坚决否认收到过任何委托付款手续。法院最后认定:没有书面证据证明债权转让成立,口头说说不算数!
企业风险提示:
- 如果你想让别人替你付款(比如让发包方直接付给你的材料商),必须有书面委托书,并且让对方签收确认。
- 债权转让不是发个微信、打个电话就完事的,一定要有正式文件,最好让三方都在上面签字。
- 作为材料供应商,收到"债务人说已经委托别人付款"的说法时,一定要亲自找被委托方确认,拿到书面证明再停止催款。
3. "年前借的1万块",小心变成"已付款"!
本案中,原某声称2021年2月9日李某转给翟某的1万元是"借款",但拿不出证据,法院认定这就是货款的一部分。这就是典型的"说不清的转账"。
企业风险提示:
- 任何转账都要备注清楚用途,比如"支付2020年7月水泥款"。
- 如果是借款,必须打借条,写明是"借款"而非"货款"。
- 企业财务人员要养成习惯:收到/支付每笔款项都要做好记录,注明事由,避免日后说不清。
4. 企业防范建议:三招避免"被欠款"
第一招:签合同要"名实相符"
- 如果你是实际施工人,买材料时要以自己名义签合同,别总想着"挂靠"大公司。
- 如果必须用公司名义,要拿到公司正式授权,合同上盖公司章,这样公司才真正要负责。
第二招:付款流程要"留痕"
- 所有委托付款、债权转让,必须签书面协议。
- 通过公司账户转账,备注清楚款项性质。
- 重要沟通保留微信、邮件等书面记录。
第三招:财务对账要"及时"
- 每月和供应商对账,确认欠款金额。
- 发现问题立即解决,别拖到几年后"说不清"。
- 作为公司,要定期检查转包项目的材料采购情况,避免实际施工人乱打公司旗号。
结语
这个案子给所有搞工程的企业和包工头敲响了警钟:资质可以借,合同责任不能"借"! 你以为挂靠了大公司就能高枕无忧,结果材料款还得自己付;你以为"说好了"让公司付款就行,结果法院只认白纸黑字。做生意,还是要规范操作,该签的合同要签,该留的证据要留。不然等到被材料商告上法庭,才想起"当时是这么说的啊",可就太晚了!记住:法律不保护"我以为",只保护"我有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