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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中口头协议隐患多,规范结算保存证据是关键-阳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14 阳新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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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案号:(2023)鄂0222民初6453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阳新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20年9月左右,某乙公司法定代表人梅某与某甲公司法定代表人柯某口头约定,某甲公司将其原发包给案外人鲍某的位于阳新县花园墙体涂料施工工程中的部分工程不再交由鲍某施工而发包给某乙公司施工。承包方式为包工不包料(主材),价款及相关内容参照与鲍某的合同约定。合约达成后,某乙公司组织人员进场施工。2021年2月7日左右(邻近春节),梅某带领工人找柯某结算工程款,双方经对账结算,工程总价款为42万元,2021年2月8日,某甲公司转账支付给某乙公司11万元。2023年后,某乙公司以某甲公司应付42万元工程款只付36万元尚欠6万元为由提起本案诉讼。

另查明,双方结算42万元工程款时,尚有一遍罩面漆未做,对应工程款3万元,某乙公司法定代表人梅某承诺次年开春后再施工。结算日前某甲公司已向某乙公司转账支付28万元,结算后又支付11万元,截止结算时某甲公司通过转账方式共计支付某乙公司工程款39万元。某乙公司后期未进行前述罩面漆施工,上述3万元某甲公司未向某乙公司支付。

还查明,柯某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向梅某支付10000元。柯某通过微信转账方式支付案外人王某6000元,后发现误转后委托王某将该6000元转付给梅某。

法院最终判决:驳回某乙公司的诉讼请求;同时驳回某甲公司的反诉请求。也就是说,两家公司打了一场"双输"的官司,某乙公司没要到所谓的6万元工程款,某甲公司也没能追回其主张的12万多元。

三、核心观点及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建议

这个案子说白了就是"一句话惹祸,没凭证吃亏"。两家公司只凭口头约定就干工程,结算时又没留下规范的证据,结果双方各执一词,最后法院谁的主张都不支持,都败诉了。作为企业法律顾问,我给大家分析一下这个案子暴露的问题,以及企业该如何避免类似风险。

核心问题:口头协议+证据混乱=法律风险高发

这个案子中最要命的问题就是双方只靠"说好了"就开始施工,没有签订书面合同。某甲公司说法定代表人柯某和某乙公司法定代表人梅某在饭局上认识后就口头约定了工程事项,这在建筑行业很常见,但风险极大。结算时又没规范操作,某乙公司说只收到36万元,某甲公司说已付39万元,双方各执一词,最后法院只能根据转账记录来认定事实。

风险防范建议:

1. 千万别图省事,签书面合同是底线

很多老板觉得"都是熟人""几句话说清楚就行",但出了问题才发现,熟人反而更难说清楚。本案中,双方对施工标准、结算方式等关键内容各执一词,就是因为没有白纸黑字写清楚。

怎么做:

2. 工程款支付必须"走公账",别混用个人账户

本案中最大的败笔是柯某用微信给梅某个人转账1.6万元,法院直接认定这是"个人经济往来",与公司业务无关。某甲公司想把这笔钱算作工程款,但因为是个人账户转账,证据不充分,最终没被采纳。

怎么做:

3. 结算要规范,未完工部分必须明确处理方式

本案中,双方结算时发现还有一遍罩面漆没做(值3万元),梅某口头承诺年后回来做,但没写任何书面材料。结果年后没做,某甲公司想扣这3万元,某乙公司却说"已经结清了"。

怎么做:

4. 证据保存要像存钱一样重视

某甲公司主张还支付了现金1万元、酒店住宿费1.48万元等,但因为没证据,法院都没支持。某乙公司说只收到36万元,但银行记录显示39万元,最终败诉。

怎么做:

5. "年底结算"别慌乱,宁可晚两天也要规范操作

本案发生在春节前,双方都很着急结账,结果某甲公司说"漏算了5万元",某乙公司说"少付了6万元",都是因为匆忙结算没核对清楚。

怎么做:

最后提醒: 工程行业常说"干得好不如结得好",这个案子就是典型教训。两家公司白白花了近3000元诉讼费,浪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就因为没做好基础的法律风险防范。作为企业,别等到打官司才后悔,规范操作看似麻烦,实则是对企业最好的保护。记住:生意可以讲人情,法律必须讲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