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签劳动合同企业要付双倍工资-宜都劳动争议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4 宜都法律顾问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劳动争议
案号:(2015)鄂宜都民初字第00196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宜都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原告李某于2011年3月起到被告宜都某鹤物流有限公司处工作,担任管理人员,主要负责车辆维修、费用结算等工作,被告为原告配备了专用车辆并提供油费。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被告也未为原告办理社会保险,但被告按月向原告持有的农业银行卡支付工资,从2011年5月至2012年2月(支付上月工资),分别支付工资为4000元、4800元、4200元、4200元、4800元、4800元、5550元、4800元、4500元、4800元,合计46450元。2012年4月,被告将所有车辆统一停放到公司停车场内,停止营业,但原告仍有时到公司处理遗留事宜。被告于2012年5月支付原告工资1800元,于2012年6月支付原告工资1500元,之后,未再向原告支付工资。2014年5月5日,原告向宜都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委于2015年1月5日作出不予受理通知书,决定对于原告的申请不予受理。原告不服该决定,诉至本院。

法院最终判决:确认李某与宜都某鹤物流有限公司从2011年3月至2012年5月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公司需向李某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46450元;驳回李某要求支付2012年6月后工资和办理社保的其他请求。

三、企业防范法律风险提示

很多老板觉得"不签劳动合同就能省事",这个案子就是活生生的教训!李某在公司干了1年多,公司一直没和他签合同,结果法院判公司要多付4万多元的工资。为什么?因为法律规定:用工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不签合同,公司要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

企业要注意三个关键点:

第一,别以为不签合同就不是员工
李某虽然没签合同,但公司给他发工资、配车加油、安排工作,法院就认定存在劳动关系。现在微信记录、工资转账、工作照片都能当证据,想赖账几乎不可能。企业千万别抱侥幸心理,该签合同必须签,哪怕是试用期也要签。

第二,停业不等于自动解除劳动关系
公司2012年4月停业后,只给李某发了5、6月工资就不管了。法院认为6月后李某没充分证明自己还在工作,所以只认定到5月的劳动关系。但企业要注意:停业期间如果员工还在处理事务,必须明确告知是"临时帮忙"还是"继续用工",最好签个书面协议,否则可能被认定为持续用工,要继续发工资。

第三,社保问题别拖到被告上法庭
李某要求公司补缴社保,但法院没支持,因为社保问题要找社保局处理,法院不管。但这不代表企业能逃避责任!社保局照样可以处罚企业,甚至强制执行。与其等员工投诉,不如主动规范缴纳,避免后续被追缴+罚款+滞纳金,损失更大。

给企业的实用建议:

  1. 新员工入职30天内必须签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 停业、放假等情况要书面通知员工,明确劳动关系状态
  3. 工资条让员工签字确认,保留2年以上备查
  4. 社保开户后每月按时缴纳,别等员工离职才补
  5. 员工离职必须办书面手续,避免"人走了关系还在"

记住:签合同不是给员工"发福利",而是给企业"上保险"。4万多元的双倍工资看着多,但比起劳动监察处罚、员工索赔甚至影响企业信誉,这点成本真的不算高。规范用工,才能让企业走得更稳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