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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仲裁时效从离职日算起-宜都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3 宜都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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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案号:(2017)鄂05民终918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宜都某浪有限公司于2012年11月30日成立,张某于2013年1月到宜都某浪有限公司从事出纳工作,2016年4月18日,张某向宜都某浪有限公司递交书面辞呈,理由:最近我觉得自己不适合做这份工作,同时也想换个环境,遂请求辞去该工作。
同时查明:1、双方未签劳动合同,但宜都某浪有限公司已为张某缴纳社会保险;2、张某2015年12月至2016年2月工资为2000元,2016年3至4月每月2200元;3、张某与宜都某浪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张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确认双方间存在劳动关系,并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后宜都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2016]都劳仲裁字第129号裁决,确认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驳回张某其他诉请,张某不服该裁定,向一审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判决结果:一审只确认了2013年1月至2016年4月存在劳动关系,但驳回了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金的请求。二审改判,宜都某浪有限公司需支付张某22400元的双倍工资差额,但维持了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决定。

三、核心观点及企业风险防范指南
核心观点:没签劳动合同,员工离职后一年内还能要双倍工资!
这个案子最关键是二审法院的认定:企业没和员工签劳动合同,员工主张“双倍工资”的时间,不是从员工入职满一年那天算起,而是从员工离职那天开始算。简单说,就算员工在公司干了3年、5年,只要最后一天离职没签合同,离职后一年内员工都能回头要11个月的双倍工资(比如月工资2000元,就能要22000元)。一审时公司以为“过期作废”,但二审直接推翻,判公司赔钱。

为什么企业常踩这个坑?
很多老板以为:“员工干满一年,再提双倍工资就超时了”,这是大错特错!本案中,张某2013年入职,2016年才离职,公司以为2014年就该提双倍工资,但她2016年离职后才申请仲裁,一审还认为“过期”,但二审明确说:时效从离职日算起,不是从入职满一年算起。公司白白赔了2万多,就因为没搞清这个规则。

企业如何防范?3招避免“血亏”

  1. 新员工入职,1个月内必须签合同!
    法律规定:员工上班第一天起,企业必须在30天内签好书面劳动合同。别觉得“拖几天没事”,本案中公司4年没签合同,最终付出双倍工资代价。操作建议:

    • 员工报到当天,就把合同签好、盖章,给员工一份;
    • 人事部门设个“合同到期提醒表”,避免遗漏(比如用手机日历提前1周提醒)。
      小贴士:签合同比发工资还急!少花10分钟签合同,可能省下几万元赔偿。
  2. 员工离职时,别让“理由”埋雷!
    本案中张某辞职信写“不适合工作”,所以没拿到经济补偿金。但如果她写“因公司拖欠工资被迫辞职”,公司还得额外赔7000元补偿金!风险点:

    • 员工辞职时,千万别让员工写模糊理由(如“个人原因”“换个环境”),必须核对是否涉及公司过错(比如欠薪、不交社保);
    • 如果员工提到欠薪,立刻结清工资,并书面确认“双方无其他争议”,避免后续被索赔。
      小贴士:一张清晰的辞职信,能省掉一半劳动纠纷!让员工手写理由,别用打印模板。
  3. 老员工“补签合同”要趁早,别等离职!
    本案公司以为“缴了社保就安全”,但社保不能代替劳动合同。风险提示:

    • 如果员工已工作超1年,马上补签无固定期限合同(法律视为已签,但补签能堵住漏洞);
    • 补签时,别让员工签“倒签日期”(比如写入职当天的日期),必须如实写补签当天日期,否则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小贴士:每年查一次全公司合同,重点盯“老员工”。花1天时间整理,比赔2万强!

最后提醒:劳动合同不是“走形式”,是企业的“护身符”。别因小失大——签合同只要10分钟,不签可能赔11个月工资!尤其注意:时效从离职日算起,员工离职后一年内都可能回头要钱。老板们务必把签合同当成和发工资一样重要的事,小事早办,大事不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