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书面合同也能追回欠款?关键证据别漏掉 - 大冶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0281民初3152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大冶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原告黄石某下有限公司是经营新鲜水果批发和零售等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起,被告大冶市某超超市多次向原告购买水果。2023年2月25日,原告法定代表人柯某向被告经营者石某微信发送3张记账照片,并说“这是2021年的,总共还欠238元。这是2020年的,总欠7572元,两年合计欠7810元”。后原告多次催款,被告均未予否认。因被告未支付货款,故此成讼。
庭审中,原告自认被告于2025年4月29日支付货款1000元。
法院判决:被告大冶市某超超市需在15日内支付原告剩余货款6810元,并支付逾期利息(以7810元为基数,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1.3倍,从起诉日算到2025年4月29日;之后以6810元为基数,按同样标准算到实际付清日)。驳回原告其他诉求。
三、核心观点与风险防范提示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但藏着企业最容易踩的“坑”:没签书面合同,光靠微信催款也能打赢官司!法院为啥支持原告?关键就两点:一是微信记录清楚证明了欠款金额(对方没否认),二是原告及时留证、多次催款。很多小企业觉得“熟人交易不用签合同”,结果货发了钱收不回,哑巴吃黄连。
企业该怎么做?三条实用建议记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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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记录就是“钱袋子”
微信、短信、邮件这些日常沟通,千万别随手删!像本案中,一句“两年合计欠7810元”的微信,直接成了法院认账的铁证。行动建议:- 每次送货后,让客户在送货单签字,同时用微信发个总结:“今日送苹果10箱,货款5000元已确认”。
- 对方不回话?没关系!只要发了文字,沉默就等于默认(法律上叫“未予否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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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款要“勤”更要“巧”
原告胜诉的另一个关键是:多次催款且留下痕迹。拖款企业最怕你忍气吞声,一催就软。行动建议:- 欠款超1个月,马上发正式催款通知(微信/邮件都行),写清“截至X日欠款XX元,请5日内付清,否则将按LPR1.5倍计息”。
- 对方还一点?立刻更新记录:“已收1000元,尚欠6810元”,避免日后扯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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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合同防大风险
本案被告拒不出庭,法院直接采信原告证据。但如果你啥证据都没留,光靠口头约定,90%的官司会输!行动建议:- 5000元以上交易,哪怕用手机拍个简易合同也行(写清货品、数量、金额、付款日)。
- 临时采购?微信里补一句:“按今日聊天确认,货到付全款”,比完全没依据强十倍。
说白了:做生意不是讲人情,是讲证据! 别等对方跑路了才后悔——手机里一条微信,可能比一叠现金单还值钱。从今天起,养成“发货留单、催款留痕”的习惯,你的货款安全度能提高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