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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假冒名牌眼镜需承担侵权责任-宜昌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6 枝江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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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案号:(2019)鄂05知民初90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厦门某瑞光学有限公司是第10689490号"BOLON"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人,该注册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第9类,包括:防眩光眼镜;体育用护目镜;护目镜;眼镜片;眼镜架;眼镜;隐形眼镜;眼镜盒;太阳镜;擦眼镜布。有效期限自2016年5月21日至2026年5月20日。2015年8月1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认定厦门某瑞光学有限公司注册并使用在太阳镜商品上的"BOLON"商标为驰名商标。

2018年11月30日,福建省厦门市开元公证处出具(2018)闽厦开证内字第3572号公证书,该公证书载明:2018年6月25日,厦门某瑞光学有限公司授权委托阙某辉向该公证处申请办理证据保全公证。该公证处受理后,该公证处公证员周某与工作人员熊芳以及厦门某瑞光学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阙某辉于2018年7月7日来到位于湖北省枝江市马家店民主大道38-2的"情某钟表",在公证人员的监督下,阙某辉以普通消费者的名义在该眼镜店购买了1副眼镜,共支付人民币190元,取得发票二张。公证员对眼镜店的店面及外景进行拍照。随后,阙某辉将所购眼镜及取得材料交给公证人员保管。离开该眼镜店后,在公证人员的监督下,阙某辉对以上所取得的物品进行拍照,取得照片三张。所取得的物品经公证人员进行密封后,交由阙某辉保存,并证明上述行为及过程属实。

庭审中,厦门某瑞光学有限公司主张其生产的"BOLON"牌眼镜的右镜腿内侧有12位的阿拉伯数字镭射防伪码并当庭提交正品。法院对上述公证书所附的封存实物进行拆封,显示内有黑色眼镜盒一个、太阳镜一副以及湖北省国家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两张,其中眼镜盒正面、太阳镜的镜面以及两边镜腿上均标有"BOLON"标识,湖北省国家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上盖有"枝江市情某钟表店发票专用章",涉案太阳镜右镜腿内侧没有防伪标识和防伪码。

另查明:2007年11月28日,刘某东在枝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马家店工商所注册个体工商户,名称为枝江市情某钟表店,经营范围为钟表零售及维修,经营场所位于枝江市马家店民主大道。

法院判决结果:1. 被告枝江市情某钟表店(经营者刘某东)立即停止销售侵犯原告第10689490号"BOLON"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2. 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所支出的合理费用共计6190元。

三、简单地论述案例的核心观点,以达到提示企业注意法律风险的目的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卖假货不仅要停止销售,还得赔钱,即使你说"我不知道是假的"也没用!

很多小商家可能觉得:"我就是个卖东西的,哪知道这是假货?批发商说跟专卖店一模一样我才进的货。"但法院不这么看——你卖的是挂着大品牌商标的商品,就有责任确保它是正品。就像你开个小超市,不能说"我不知道卖的茅台是假的"就免责一样。

本案中,枝江市情某钟表店的经营范围只包括钟表,根本不包括眼镜销售。店主刘某东辩称"没有鉴别真假的能力",但法院发现:

  1. 他卖的眼镜包装和镜腿上都印着明显的"BOLON"商标
  2. 假货缺少正品应有的12位防伪码(这个很容易看出来)
  3. 他拿不出进货凭证证明是从正规渠道买的

给企业的3个实用防坑建议:

  1. 进货时多问一句"有授权吗?"

    • 别只图价格便宜!向供应商索要品牌授权书、进货发票
    • 例如:进"暴龙"眼镜前,让对方提供厦门某瑞公司的授权证明
    • 保留好每笔进货的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现在很多假货都是微信交易)
  2. 学会"三秒辨真假"

    • 主动联系品牌方要鉴别指南(很多大品牌官网都有)
    • 本案中正品眼镜右镜腿有12位数字防伪码,假货却没有
    • 把鉴别方法贴在店里,让员工也学会(花2分钟就能避免赔几千)
  3. 营业执照没写的别乱卖

    • 本案钟表店经营范围只有"钟表零售维修",却卖眼镜
    • 超范围经营本身就有风险,更容易买到假货
    • 如果想卖眼镜,先去工商局增项,再找正规供应商

特别提醒:
收到品牌方律师函别慌也别躲!立即做三件事:
① 停止销售可疑商品
② 找出进货单据证明来源
③ 联系供应商核实真伪
很多纠纷在早期解决,可能只需下架商品,不用赔钱。

记住:法律不是"不知者无罪",而是"卖家有责任确保真品"。一个小眼镜可能只赚几十块,但侵权赔偿要几千元,还浪费时间打官司。做生意,合规才是最省钱的"捷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