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拖欠承揽费用将承担高额违约责任-应城承揽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承揽合同纠纷
案号:(2020)鄂0981民初718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应城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18年8月10日,应城市赵某石膏矿业有限公司与张某签订《赵某石膏矿井上基建项目合同书》,约定由张某负责矿区地面基础设施改造,包括井口房吊顶、井架涂刷防腐蚀油漆、选膏站台钢架棚建设及道路硬化等项目。合同规定竣工时限为合同生效后15天内,付款时间为2019年(需经质量检测后确定具体日期)。张某按期完成全部工作后,2018年12月3日,该公司工作人员赵某、胡某在《费用报销单》上签字确认油漆工装修费用52,924元;2018年12月26日,赵某再次签字确认其他工程项目费用318,005元。两项合计370,929元。但该公司一直未支付款项,张某多次催要无果后,于2020年5月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判决:应城市赵某石膏矿业有限公司需在30日内支付张某370,929元及逾期利息(利息从2019年1月1日起算,先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2019年8月20日后按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清日),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6,860元。
三、案例核心观点及企业风险防范提示
核心观点:企业若拖延支付承揽费用,不仅需全额还款,还要额外承担利息和诉讼成本,小疏忽可能酿成大损失。
本案看似简单,却暴露了企业常见的“付款拖延症”:公司明明已通过工作人员签字确认了费用,却迟迟不付款,结果被法院判赔本金+利息+诉讼费。对企业而言,这不仅是钱的问题,更暴露了管理漏洞——签字确认不等于万事大吉,付款流程不闭环就埋下雷。
为什么企业容易“踩坑”?
-
合同条款“太模糊”:
本案合同写“付款时间2019年(经质量检测后定具体时间)”,但没明确检测多久、谁来定。结果张某12月就完成工作并验收,公司却拖到次年才付钱。法院直接以签字确认日(2018年12月)推定“质量检测已足够”,从2019年1月1日开始算利息。
→ 风险点:模糊条款让企业丧失主动权,法院会按对欠款方不利的方式解释。 -
内部管理“太随意”:
公司员工赵某、胡某签字确认了报销单,但公司没跟进付款。法院认定:员工签字代表公司认可债务,公司不能以“内部没审批”为由赖账。
→ 风险点:员工签字即视作公司行为,管理松散等于主动送“证据”给对方打官司。 -
拖欠心态“太侥幸”:
公司可能觉得“拖几个月没事”,但本案从2019年1月拖到2020年5月起诉,光利息就多付数万元,还倒贴6,860元诉讼费。
→ 风险点:欠款像雪球,拖得越久,成本滚得越大。
企业如何防范?3招避免“小拖延变大麻烦”
-
合同写“死”关键点,别留模糊空间
- 付款时间别写“2019年”,改成“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
- 质量检测期限写具体,如“完工后30日内完成检测,逾期视为合格”;
- 员工权限要明确:“仅XX部门负责人签字才生效”,避免普通员工随意承诺。
(小技巧:合同里加一句“本合同未尽事宜,以书面补充协议为准”,口头承诺一律无效。)
-
验收付款“一条龙”,别让流程断链
- 工作一完成,立即组织验收并书面签字,当天同步启动付款审批;
- 指定专人盯流程:比如财务部收到验收单后,必须3天内打款,超时自动触发预警;
- 电子留痕:用微信/邮件确认进度,避免“我以为你办了”“我以为你收到了”的扯皮。
-
欠款“零容忍”,早处理早省心
- 无论金额大小,欠款超15天就主动联系对方协商,别等对方起诉——本案37万元欠款若早付,省下的利息够请团队吃顿饭;
- 建立“供应商信用档案”:对长期合作方,定期核对账目;对新合作方,预留10%尾款到质保期结束。
(真实教训:本案公司因拒不到庭,丧失了协商机会,直接败诉。小钱不处理,可能拖垮大生意。)
最后提醒:承揽合同不是“包出去就完事”,从验收到付款的每个环节都是风险点。企业主常犯的错,就是把“省事”当“精明”——签字时图快,付款时拖延,结果法庭上全加倍奉还。管好钱袋子,先从写清合同、闭环流程开始,这才是真省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