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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贷款中抵押登记必须规范到位,否则债权难保障 - 应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3 应城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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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案号:(2024)鄂0981民初3972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应城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1年4月25日,湖北应城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商行”)与周某、杨某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约定杨某用自己名下位于应城市号的房产(不动产证号:鄂(2018)应城市不动产权第09号)为周某的贷款提供最高额75万元抵押担保,担保期到2024年4月25日。当天,双方在应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妥抵押登记,登记权利人为某商行粮贸街支行。
2022年5月20日,某商行与周某、杨某签订《个人借款合同》,约定借款75万元,年利率5.5%,期限24个月;若逾期还款,在原利率基础上加收50%罚息(即年利率8.25%)。某商行当天向周某账户发放了75万元借款。
借款后,周某、杨某只偿还了部分本息。截至2024年6月21日,两人仍欠本金629833.65元及利息未还,且从2024年4月21日起未再还款。某商行多次催要无果后起诉。

法院判决结果很简单:

  1. 周某、杨某需在15天内还清欠款本金62.98万元及利息(按年利率8.25%从2024年11月12日起算);
  2. 如果两人还不上钱,某商行有权拍卖杨某抵押的房产,所得钱优先用于还债;
  3. 案件受理费5049元由周某、杨某承担。

三、核心观点:企业放贷时,抵押登记千万别“走过场”

这个案子表面看是借款人欠钱不还,但核心问题其实在于抵押登记的规范性。法院之所以支持某商行的诉求,关键不是合同签得好,而是抵押登记做对了——杨某的房产当天就办妥了登记,权利人信息、担保金额、期限都写得清清楚楚。反过来说,如果登记出问题,哪怕合同写得再完美,企业也可能“竹篮打水一场空”。

为什么企业必须重视这点?

给企业的实操建议(记住三步走):

  1. 放贷前先“锁房”:拿到抵押房产后,当天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登记!别等放款后再补,这期间房产可能被转卖或查封。登记时务必核对:
    • 权利人名称和借款主体完全一致(比如“湖北应城某股份有限公司”不能简写成“某商行”);
    • 担保金额写清楚是“最高额75万”而非“全部债务”(避免超范围);
    • 期限覆盖整个借款周期(本案担保期到2024年4月,借款2022年5月放,完全匹配)。
  2. 合同条款别“踩红线”
    • 利率+罚息总和别超年化24%(本案5.5%×1.5=8.25%,远低于红线,稳赢);
    • 明确写清“逾期从哪天起算罚息”(本案从2024年4月21日起,避免扯皮)。
  3. 定期“查户口”:抵押期间每半年查一次房产状态。本案中,如果杨某在2023年偷偷把房抵押给第二家银行,而某商行没发现,就可能丧失优先权。

一句话总结: 抵押登记不是“填个表就完事”,而是企业债权的“安全带”。本案某商行赢在细节规范——您放贷时若省下跑登记中心的1小时,可能损失几十万真金白银。生意再忙,这一步不能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