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不能用虚假承包合同规避劳动关系责任-应城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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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案号:(2020)鄂09民终842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14年7月叶某到应城某昌石膏制品有限公司从事石膏搬运等工作,工资按计件发放至2018年11月21日。2019年3月25日,叶某在应城某昌石膏制品有限公司进行厂房维修时,从屋顶落下受伤。叶某申请劳动仲裁,仲裁确认叶某与应城某昌石膏制品有限公司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存在劳动关系,但驳回2015年7月至今的请求。叶某不服,向法院起诉。
法院查明,应城某昌石膏制品有限公司自认2014年7月至2017年9月与叶某存在劳动关系。公司主张2018年3月签订《基建施工合同书》后双方变更为承包关系,但该合同未约定工程款具体金额,且领款单中注明"石膏粉""安全帽"等具体费用明细,属于报销性质。法院最终判决确认叶某与应城某昌石膏制品有限公司从2014年7月至今劳动关系成立,二审维持原判。
三、核心观点与风险防范:虚假合同挡不住真劳动关系
很多企业老板认为,只要和员工签个"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就能把劳动关系变成合作关系,从而规避社保、工伤等责任。但这个案例告诉我们:法院认的是实际用工情况,不是一纸合同!应城某昌石膏制品有限公司就是吃了这个亏。
应城某昌石膏制品有限公司犯了三个典型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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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合同"漏洞百出:公司拿出一份《基建施工合同书》,却连工程款金额都没写清楚,领款单上还详细列着"安全帽费用""石膏粉费用"。法院一看就知道:这哪是承包工程?分明是公司日常报销!就像你去餐馆吃饭,不能因为写了"食材采购协议"就否认是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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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为停工等于自动解雇:公司声称因安全生产要求停产,劳动关系就自动解除。大错特错!公司既没通知员工解除合同,也没办离职手续,就想当然认为"人走茶凉"。这就好比你租了房子,房东突然说"小区停电了,租房合同作废",法院肯定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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甩锅给"关联单位":公司辩称叶某在"某石膏矿"工作,和自己无关。但法院查明该矿只是公司的一个矿口,没有独立营业执照,就像"总公司开了个分店",责任还得总公司担。
给企业老板的实操建议
1. 别玩"合同文字游戏"
- 如果员工每天打卡上班、接受管理、领固定工资,这就是劳动关系,签100份"承包合同"也没用
- 真要外包业务,必须做到:
✓ 对方有独立经营场所和资质
✓ 自备工具设备
✓ 按工程量结算而非计时计件
✓ 不参与日常考勤管理
2. 停工停产≠劳动关系终止
- 因政策原因停工的,必须书面通知员工:
✓ 明确停工期限
✓ 停工期间按当地标准支付生活费(一般是最低工资70%-80%)
✓ 恢复生产后及时通知返岗 - 想彻底解除合同?必须签《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并支付经济补偿
3. 证据管理要像管钱一样严
- 考勤记录:用指纹/人脸识别系统,避免手写考勤表纠纷
- 工资发放:银行转账备注"工资",避免现金发放无凭证
- 业务外包:保留对方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验收报告等全套材料
- 重要提示:员工自己做的考勤表,只要和工资流水能对上,法院也可能采信!(本案中叶某自制考勤表就被采纳了)
4. 分公司用工要划清界限
- 如果让员工在分公司工作,必须:
✓ 由分公司直接签订劳动合同
✓ 工资由分公司账户发放
✓ 社保在分公司注册地缴纳 - 别让"一套人马两块牌子",总公司和分公司混同用工,最后责任全甩不掉
最后划重点:劳动关系认定看"实质"不看"形式"。只要企业对员工有管理权、支付劳动报酬、工作内容属于企业业务组成部分,就是劳动关系!别以为签个"聪明合同"就能躲责任,这种小聪明往往付出更大代价——本案中企业不仅输了官司要赔钱,员工受伤还得承担工伤赔偿,算总账反而更亏。
(本文由征和律师事务所企业法律顾问团队提供,为企业经营提供法律风险预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