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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不能用虚假承包合同规避劳动关系责任-应城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178 应城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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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案号:(2020)鄂09民终842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14年7月叶某到应城某昌石膏制品有限公司从事石膏搬运等工作,工资按计件发放至2018年11月21日。2019年3月25日,叶某在应城某昌石膏制品有限公司进行厂房维修时,从屋顶落下受伤。叶某申请劳动仲裁,仲裁确认叶某与应城某昌石膏制品有限公司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存在劳动关系,但驳回2015年7月至今的请求。叶某不服,向法院起诉。

法院查明,应城某昌石膏制品有限公司自认2014年7月至2017年9月与叶某存在劳动关系。公司主张2018年3月签订《基建施工合同书》后双方变更为承包关系,但该合同未约定工程款具体金额,且领款单中注明"石膏粉""安全帽"等具体费用明细,属于报销性质。法院最终判决确认叶某与应城某昌石膏制品有限公司从2014年7月至今劳动关系成立,二审维持原判。

三、核心观点与风险防范:虚假合同挡不住真劳动关系

很多企业老板认为,只要和员工签个"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就能把劳动关系变成合作关系,从而规避社保、工伤等责任。但这个案例告诉我们:法院认的是实际用工情况,不是一纸合同!应城某昌石膏制品有限公司就是吃了这个亏。

应城某昌石膏制品有限公司犯了三个典型错误:

  1. "假合同"漏洞百出:公司拿出一份《基建施工合同书》,却连工程款金额都没写清楚,领款单上还详细列着"安全帽费用""石膏粉费用"。法院一看就知道:这哪是承包工程?分明是公司日常报销!就像你去餐馆吃饭,不能因为写了"食材采购协议"就否认是消费者。

  2. 以为停工等于自动解雇:公司声称因安全生产要求停产,劳动关系就自动解除。大错特错!公司既没通知员工解除合同,也没办离职手续,就想当然认为"人走茶凉"。这就好比你租了房子,房东突然说"小区停电了,租房合同作废",法院肯定不支持。

  3. 甩锅给"关联单位":公司辩称叶某在"某石膏矿"工作,和自己无关。但法院查明该矿只是公司的一个矿口,没有独立营业执照,就像"总公司开了个分店",责任还得总公司担。

给企业老板的实操建议

1. 别玩"合同文字游戏"

2. 停工停产≠劳动关系终止

3. 证据管理要像管钱一样严

4. 分公司用工要划清界限

最后划重点:劳动关系认定看"实质"不看"形式"。只要企业对员工有管理权、支付劳动报酬、工作内容属于企业业务组成部分,就是劳动关系!别以为签个"聪明合同"就能躲责任,这种小聪明往往付出更大代价——本案中企业不仅输了官司要赔钱,员工受伤还得承担工伤赔偿,算总账反而更亏。

(本文由征和律师事务所企业法律顾问团队提供,为企业经营提供法律风险预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