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不规范签订劳动合同和处理工伤将面临高额赔偿风险-老河口劳动争议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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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劳动争议
案号:(2025)鄂06民终1992、1993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景某于2020年4月15日通过招聘到老河口某甲纺织有限公司从事挡车工,2022年6月1日,双方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022年6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约定工资为每月3500元。2023年12月21日,景某在工作中受伤,在中国某医院住院治疗,住院14天,出院诊断为:左某环指末节缺损伤。2024年1月30日,老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景某所受事故伤害属于工伤。2024年5月22日,襄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为十级,停工留薪期确认为3个月,自2023年12月22日至2024年3月21日。景某受伤前的平均工资为3722元。2023年12月21日至2024年5月31日景某因工受伤而病休。2024年7月1日景某向某甲公司邮寄了《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后离职。
景某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某甲公司支付工资差额、年休假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等。仲裁裁决支持了景某的部分请求。某甲公司不服向法院起诉,一审法院判决某甲公司支付景某工资差额2601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6320元、停工留薪期工资11166元、住院生活护理费1707.08元、年休假工资5133.79元,共计76927.87元。双方均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简单地论述案例的核心观点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企业在劳动合同管理、工资支付和工伤处理上稍有不慎,就可能面临高额赔偿。通过这个真实案例,我给企业老板们提几个实用建议,帮您规避类似风险:
第一,千万别"临时补签"劳动合同!
案例中某甲公司声称2022年6月签的劳动合同是"工伤认定时临时拟定"的,还拿出一份2023年7月的合同复印件说有"按件计酬"约定。但法院根本不认,因为之前打官司时都没拿出来,而且没有原件。更惨的是,景某还想主张2020-2022年没签合同的双倍工资(虽然这次没支持,但风险一直存在)。
给企业的建议: 员工入职一个月内必须签好书面合同,内容要真实完整,妥善保管原件。别想着"先干活后补签",也别签空白合同让员工填——这是大忌!一旦发生纠纷,你拿不出真实有效的合同,就要吃大亏。
第二,工资别乱扣,"社保补贴"是违法陷阱!
某甲公司说每月发900元是"社保补贴",不算工资,想以此证明没少发工资。但法院说:这是违法操作!社保必须依法缴纳,不能用现金"补贴"代替。劳动合同明明约定3500元工资,实际发少了又拿不出合法理由,就得补差额2601元。
给企业的建议: 工资结构要清清楚楚写在合同里,该缴的社保一分不能少。别信"员工自愿要现金不要社保"的说法——这不合法!万一出工伤,企业要自己掏钱赔,比缴社保亏多了。
第三,年休假不是"考勤表说了算"!
某甲公司拿考勤记录说"没上班的天数就是休年假了",但法院不认可。因为考勤只能证明没上班,不能证明是休年假。企业必须有明确的休假审批记录,否则就要赔年休假工资。
给企业的建议: 员工休年假必须让本人签字确认,保留好休假申请单。别等打官司才想起来找证据——那时候可能早丢了!建议用电子系统记录,避免扯皮。
第四,工伤赔偿别想"一险抵一险"!
某甲公司说给景某买了商业意外险,赔了1400元应该抵扣工伤赔偿。法院直接驳回:商业保险和工伤保险是两码事!公司该赔的一分不能少。更别说还垫付了5000元手术费想抵扣——这是医疗费,和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本不是一回事。
给企业的建议: 工伤发生后,该申请认定的赶紧申请,该支付的待遇按时给。别指望商业保险能"省钱",更别用垫付医疗费抵扣其他赔偿。记住:工伤保险是法定义务,省小钱可能赔大钱!
最后提醒:证据管理要全程留痕!
这个案子打了一年多,双方在法庭上各执一词。某甲公司输就输在:关键证据(真实合同、休假记录)拿不出来,或者前后说法矛盾。而景某因为有银行流水、工伤认定书等完整证据,大部分诉求都得到了支持。
给企业的建议: 从员工入职第一天起,所有重要环节(签合同、发工资、安排休假、处理工伤)都要留书面记录。电子数据及时备份,纸质文件分类保管。别等员工离职后才后悔"当时怎么没留证据"!
企业经营不易,但法律红线不能碰。规范用工看似麻烦,实则能省下大笔赔偿金和诉讼费。建议老板们定期自查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考勤休假等制度,发现问题早整改——毕竟,法院判赔的可都是真金白银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