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约定不明致产品不符政府标准企业损失难追回-长丰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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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19)皖0121民初5573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长丰县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判决结果
2019年3月20日,安徽某升公司与郑某富养猪场签订《土工材料买卖合同书》,约定由安徽某升公司提供HDPE膜并负责在沼气池安装,材料价款及安装费合计25000元,安装范围为“沼气施工”。合同特别约定:“合同签订付1000元定金,完工付50%,验收后付清尾款”。合同签订后,郑某富养猪场支付了1000元定金,安徽某升公司将HDPE膜运至养猪场。郑某富养猪场的沼气池于2019年6月26日经政府验收合格,但施工时未使用安徽某升公司的PE防渗膜。另查明,长丰县畜牧水产局批复要求PE膜厚度必须在1.5毫米以上。安徽某升公司所供货物至今仍存放在郑某富养猪场内。
法院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合同;郑某富养猪场已付的1000元定金归安徽某升公司所有;郑某富养猪场需返还安徽某升公司全部货物;驳回安徽某升公司要求支付货款24000元及违约金7500元的诉讼请求。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三、简单地论述案例的核心观点
这个案子的核心问题很简单:合同写得太“模糊”,企业吃了大亏。安徽某升公司卖HDPE膜给养猪场,用于建沼气池,但合同里只写了“沼气施工”,没明确说膜的厚度必须达到政府要求的1.5毫米以上。结果,养猪场建池子时直接用了其他材料(因为安徽某升公司的膜可能不达标),合同彻底没法履行。法院认为,双方都有责任——卖方没确认产品是否符合政府标准,买方也没及时沟通,但最终安徽某升公司只能拿回1000元定金,货款和违约金一分没拿到,还白白积压了货物。
给企业的关键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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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标准必须“白纸黑字”写进合同
别用“沼气施工”这种笼统说法!如果产品要符合政府规定(比如膜厚度、材料安全等),务必在合同里直接抄写具体标准,例如:“PE膜厚度必须≥1.5毫米,以长丰县畜牧水产局2018年批复文件为准”。口头承诺或默认理解都是“纸老虎”,打官司时法院只认书面条款。 -
签约前先查清“隐形门槛”
很多行业(如环保、建筑、食品)都有政府强制标准。企业签合同前,一定要主动查清客户所在地的特殊要求(比如问当地监管部门或查公开文件)。案例中,安徽某升公司如果提前确认了长丰县的标准,就能避免生产“废料”。 -
定金≠保险,别指望靠它止损
合同里写了“定金1000元”,但安徽某升公司损失的运输费、人工费远不止这点钱。定金只能覆盖小部分损失,大头还得靠明确的违约条款(例如:“若产品不符标准,卖方需赔偿实际损失”)。但前提是,合同里得先写清楚什么是“标准”。 -
买方也别“装糊涂”
郑某富养猪场发现问题后没及时通知卖方,而是直接换材料,法院也认定它有责任。企业作为买方,发现产品可能不达标,应立即书面沟通并保留证据(比如录音、邮件),否则可能被反告“恶意违约”。
一句话总结: 合同不是填空题,别留模糊选项!政府标准、行业规范必须精准嵌入条款,否则企业轻则货款打水漂,重则赔钱又积压库存。签约前多花1小时确认细节,能省下100万冤枉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