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资质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合格仍可索要工程款-颍上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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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案号:(2020)皖1226民初3104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颍上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14年3月28日,李某甲与李某签订《建筑外墙涂料施工合同》,约定李某甲将颍上绿都CBD二期12#、19#楼外墙真石漆、乳胶漆、岩片漆涂装工程分包给李某,结算面积约49200平方米,单价为每平方米22元。合同签订后,李某组织人员进行了施工。工程完工后,双方于2017年12月19日进行了结算,李某甲尚欠李某工程款195000元。同日,李某甲向李某出具欠条一张,承诺于2018年中秋节(2018年9月24日)前付清。经庭审核实,李某甲实际尚欠李某工程款145000元。李某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
法院判决:李某甲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李某工程款145000元及相应利息;驳回李某要求颍上某城房地产有限公司和颍上某住建局承担责任的诉讼请求。
三、核心观点及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提示
这个案例看似简单,却揭示了建筑行业常见的法律风险:即使施工合同被认定无效,只要工程合格,实际施工人依然能拿到工程款;但企业若管理不善,可能面临意想不到的债务责任。
关键教训一:无资质签合同,钱照样要付!
李某没有建筑施工资质,法院认定他和李某甲签订的分包合同无效。但法院同时指出:工程已经完工并投入使用,李某作为实际施工人仍然有权要回工程款。很多企业老板以为"合同无效就不用付钱",这是大错特错!
企业防范建议:
- 作为发包方或总包方,务必在签订合同时核实对方资质,要求查看《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俗称"四库一平台")查询企业资质真伪。
- 不要为了图省事或降低成本,把工程分包给"包工头"或无资质的小公司。看似省了管理费,一旦出问题可能损失更大。
- 如果已经和无资质方签约,尽快补签补充协议或重新签约有资质的公司,避免后续风险。
关键教训二:发包人不是"冤大头",但证据要留好!
李某想让颍上某城房地产公司(开发商)和颍上某住建局一起付钱,但法院没支持。为什么?因为李某拿不出证据证明开发商还欠李某甲工程款,而住建局只是协调二期工程,和已经完工的一期工程无关。
企业防范建议:
- 作为开发商或总包方,一定要建立完善的工程款支付台账,每次付款都要有凭证(银行转账记录+对方收据),并注明款项用途。
- 与下游分包商结算时,要求对方签署《工程款结清确认书》,写明"所有款项已结清,无任何争议"。
- 遇到政府介入项目的情况(如本案中的住建局协调),要明确各方责任边界,通过书面协议确定政府只负责哪些部分,避免被"连坐"。
关键教训三:欠条≠实欠金额,结算要当面确认!
李某甲打了19.5万元的欠条,但法院只认14.5万元。原来双方私下有其他约定,但李某甲没出庭说明。白纸黑字的欠条也可能与实际欠款不符,企业老板千万不能以为"打了欠条就万事大吉"。
企业防范建议:
- 收到欠条或结算单时,务必核对原始施工记录、签证单等证据,确认金额真实准确。
- 重大工程结算建议三方(发包方、总包方、分包方)当面核对,形成书面会议纪要并签字。
- 定期整理工程档案,包括:合同、图纸、变更签证、验收记录、付款凭证等,至少保存5年。
写给老板们的实在话
建筑行业"层层转包、违法分包"现象很普遍,但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合同无效不等于债务消失,工程合格就要付钱。企业老板要记住三点:
- 资质是底线——宁可多花点管理费,也要找有资质的合作方;
- 证据是护身符——付款凭证比口头承诺管用100倍;
- 结算要当场清——别等对方跑路了才想起查账。
最后提醒:2021年《民法典》实施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审理更注重"实际施工人权益保护"。企业如果还在用"合同无效就不用负责"的老思路,迟早要吃大亏!赶紧检查手头的分包合同,有问题早整改,别等到工人上门讨薪、法院传票到手才后悔。